因南科減震案,遭檢察官以圖利罪起訴的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今(15)日表示,將根據刑法125條濫權告訴,控告當時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高峯祈。而當年國科會承辦科員林延旭也透露說,那時高峯祈偵詢他時,「把所有錄音、錄影都關閉,然後恐嚇我」,「要我把國科會長官,包括副主委供出來就沒事」。
綠色逗陣今日舉辦第4場控告惡檢的「破繭行動」。由謝清志出面針對南科減震案提出告訴。所謂的南科減震案是指,對於高鐵行車經過的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周遭所帶來的震動,將影響台積電等高科技廠商,造成產品不良率激增,因而進行的減震工程。
而時任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則於2006年5月24日遭檢察官高峯祈聲請羈押,並於12月25日起訴。謝清志雖於7月21日以3百萬元交保。但整個官司歷經7年,經過地院、高院都獲判無罪,不過在檢察官上訴後,最高法院於2010年6月24日發回更審。而高院則於2012年7月11日更一審再判謝清志無罪,於檢察官不再上訴後,全案定讞。而謝清志也因這60天不當拘押,獲得每天5千元,總共30萬元的補償。
當年國科會承辦減震案的科員林延旭今日也出來力挺老長官說,當時檢察官高峯祈偵詢他時,「把所有錄音、錄影都關閉,然後恐嚇我」,「要我把國科會長官,包括副主委供出來就沒事」。
對於這7年來官司的折磨,謝清志表示,感受很深。這其中也發現許多司法的弊病,包括當他被搜索後,相關證物都被扣押,即便檢察官起訴後,證物也被扣住,等於「所有的武器都在檢察官那裡」,被告怎麼會贏呢?其次,檢察官用這種恐嚇、勒索方式辦案,對被告而言等同刑求,往後應該有法律來糾正這個過程。
對於媒體詢問,當初回來後,卻歷經司法折磨,後不後悔回來?謝清志表示,他還會做一樣的決定。而謝清志的夫人蔡淑敏回答時則說,有一次她問謝清志兒子,後不後悔父親回台?兒子說,「爸爸還是會回去的」。
謝清志是以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自訴控告當時的檢察官高峯祈。謝清志的委任律師顧立雄說,按照最高法院的見解,這個罪名是不能提出自訴的;但他們認為,濫權追訴所侵害的權益,不限國家,也包括當事人在內。因此,如果法院駁回這個自訴案,他們會再提起抗告。抗告被駁回,則將直接聲請釋憲,藉此爭取保護人民的權益。
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15日表示,即便經歷官司,也不後悔回台。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