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自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後,上月30日加州眾議院通過,限制餐廳主動提供一次性使用塑膠吸管的AB 1884法案,全案目前交給加州參議院環境品質委員會。
依據加州立法制度,若這項法案能獲得加州參眾兩院支持並表決通過,且經州長同意、簽署,將隨即頒布實施。
根據加州立法資訊(California LegislativeInformation)網站指出,AB 1884法案明定,除非消費者要求,否則餐廳不得向消費者主動提供一次性使用的塑膠吸管。
法案另明定,違反規定的業者前兩次給予警告,之後再犯則處罰鍰每天25美元(約合新台幣753元),但罰鍰每年總額不得超過300美元。
另據加州立法資訊網站公告AB 1884法案的立法進度,加州眾議院已於5月30日三讀通過,並送交加州參議院審查並於5月31日付委,目前交給加州參議院環境品質委員會(Senate Environmental QualityCommittee),預計6月20日召開公聽會。
但目前加州部份城市已開始著手規劃,限制使用一次性塑膠吸管的規定。洛杉磯市議會在4月27日投票通過,要求洛杉磯市衛生局起草,有關餐廳不得向消費者主動提供一次性使用塑膠吸管的法案。
之後洛杉磯市議會將審查洛杉磯市衛生局起草的法案內容,以票決是否通過並立法,而今年2月間,馬利布(Malibu)市市議會已投票通過,全面禁止市區內的餐廳,提供塑膠吸管、用完即棄的攪拌棒和餐具。
這項新制已於6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並鼓勵餐廳業者,以紙、竹或木製產品取代塑膠用具,同時呼籲消費者養成自備玻璃、鐵製或可重複使用吸管的習慣,以減少環境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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