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母湯喔!動保處自今年1月份起陸續接獲14起流浪雞鴨通報,4月12日晚間又再度接獲三重派出所通報白雞和白鴨同時遊蕩街頭,面對這種情況,動保處強調,放生活雞活鴨,都屬棄養行為,依動物保護法可開罰3萬至15萬元,請業者特別注意!

動保處指出,今年以來陸續接獲多起流浪雞鴨通報,懷疑是民間喪葬習俗使用的「帶路鴨」、「開光雞」儀式結束後遭人棄養,據查民間習俗一年內家中成員相繼過世,喪禮會進行「祭三喪」儀式,使用活雞進行草人開光,白鴨用於壓制煞氣。禮儀業者如有使用活雞活鴨儀式,於結束後應將雞鴨退回原畜牧場或自行收容處置,任意放生雞鴨形同棄養,違反《動保法》也不符合宗教闡述正向人道精神。

動保處表示,任何動物不可隨意丟棄,否則就是棄養行為,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可處3萬至15萬罰鍰,呼籲勿將殯葬儀式使用的帶路雞鴨隨意丟棄,被放生的雞鴨極容易遭到車禍受傷或死亡,非常危險。

動保處已與各地警察分局建立通報機制,將加強調閱監視器畫面,盡全力揪出棄養行為人,嚇止不人道棄養雞鴨歪風,也呼籲大家一起支持「零棄養」政策,如有發現棄養行為,可通報動保處查辦,查獲屬實即可獲50%檢舉獎金。動保處現有收容流浪雞鴨,也歡迎有興趣認養的朋友可上動保處網站查詢,給流浪雞鴨一個溫暖的家,讓毛寶貝們都能找到幸福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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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處接獲通報於三重區巷弄捕捉流浪雞。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於板橋區河濱路段捕獲流浪鴨。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