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對英國「調酒之王」Bartender Dick Bradsell逝世的敬意,我特意請台北Shangri-La酒店一樓Gin Bar的Bartender Emma(鍾)為我調一杯他在1984年所創而留傳至今的Expresso martini(見圖);就那麼巧,該晚吉他手Jimmy、美麗的菲律賓籍歌手Birdy正唱出George Gershwin所作的名曲A Foggy Day,瞬間我的思緒如輕霧般想起自己在倫敦、紐約、墨西哥蜜月聖地阿卡波哥、澳洲墨爾本、香港還有台北多年來的Drinking Life(酩酊歲月),沒料到Bar經理Amanda突然出現問我一句「今晚你看起來有點失神」,但,此刻你怎麼向一個喝酒歲月大過她年紀的女孩說你的情緒,只有請Emma幫我再做一杯我習慣的Old Tom gin martini,她知道我一向是Stirred的做法、還有3顆橄欖。

於今年2月26日病逝於倫敦住家,有Cocktail King美譽的Bradsell於1984年在倫敦知名的Fred's Club擔任Bartender時,有晚一位模特兒要他調一杯能讓她「清醒過來,and then fuck me up(而能馬上把我搞醒) 」的飲料,於是他用vodka、fresh espresso、coffee liqueur、vanilla syrup倒進調酒器再加入冰塊一起搖晃,調出這杯泡沫狀的傳奇之作,再用3顆espresso咖啡豆裝飾。相傳這個當年尚未出道、如今享譽世界的模特兒是Naomi Campbell(另一個說法是Kate Moss)。但Bradsell從未証實是那一位,這個祕密如今也隨他進入墳墓。

在Shangri-La 酒店Bar部門有5年經驗的Emma用波蘭的Belvedere做基酒為我重現這杯Cocktail,她掌握到這杯調酒苦與甜的完美平衡,也是這杯Expresso martini成功的奧妙。

從1980年代就被英國Cocktail (調酒)業界視為Godfather of Innovation(創意教父)的Bradsell得年57歲,消息一經批露,不僅業界人士為之扼腕,大西洋兩岸兩家權威的「時報」-倫敦The Times(泰晤士報)與美國紐約時報-甚至南半球的澳洲、亞洲的日本都用相當篇幅報導他的死訊。泰晤士報的訃聞一開始就用Cocktail King與創意教父點出他在該領域的地位;紐約時報的訃聞在第一段就說,Bradsell從1990年代在倫敦就被視為雞尾酒文藝復興之父,而繼續活躍之今。

1959年出生於英格蘭的Bishop's Stortfort(倫敦東北邊約40餘公里的一個鎮)的Richard Arthur Bradsell,從19歲入行到他逝世約40年的調酒生涯,他的調酒創意與對業界的訓練,改變英國人甚至其它國家的Cocktail文化。英國The Observer在2000年訪問Bradsell引述他的話表示,Cocktail是一種decent drink(端莊的飲料)它與美食同等重要。這篇報導用Cocktail King冠給Bradsell,而他的表現與成就也實至名歸。

Bradsell的父親有「瘋狂教授」的封號,而他則是一個難以駕馭的兒子;他曾想當個書蟲,後來又想成為一個龐克搖滾歌手,18歲離開家到倫敦,很快融入倫敦的夜生活。他有一個「邪惡叔叔」從海軍退伍下來,在倫敦鬧區Piccadilly經營Naval & Military俱樂部,這個叔叔認識三教九流之徒,也因此Bradsell學到其它地方所沒有的完整訓練,當然包括調酒,當時倫敦最流行的飲料除了啤酒還是啤酒,或者類似gin and tonic的調酒,但他在這個俱樂部為那些退休軍人推出Pink Gins,在1970年代中期是其它地方所沒有的;此外他還努力學調Pimm's、martinis、gin and tonics等各式調酒,從此展開他的調酒天地。

1970年代末期他轉到倫敦Covent Garden(科芬園)一帶一家名為Zanzibar的會員bar,在此他花兩年的時間學習酒單上所有的調酒,Bradsell也注意到很多Bartender所調的酒都很隨意而不精確。當時倫敦很多Bartender都是義大利的移民,他們只想謀一分差事而已,但Bradsell以Bartender為職志,所以他很用心調酒,選用有品質的基酒、用量精準,用新鮮的果汁與水果,裝飾杯沿的水果也都是新鮮的。他認為調酒所使用到的主要原料其風味、口感都必要平衡。

當時知名的Cocktail與Bartender只存在倫敦(如Savoy、Duck's)、紐約(如Waldorf)、巴黎(如Ritz)等地知名的酒店才有,但Bradsell從沒有在國際酒店當過Bartender,他認為這些酒店所調的Cocktail只是按照「學問」調出來的,他是在各別的俱樂部與Bar發揮他的創意,也因為他,該家Bar因此成名。

Zanzibar之後,Bradsell在Soho Brasserie、Fred's Club等倫敦知名的俱樂部擔任Bartender,當年1980、90年代這些場所都是藝文界、演藝圈、媒體界人士出沒之處,而他也成為Cocktail的名人,他的調酒創意很快得到各界的認同,其中最有名而且流傳至今的就是這杯Expresso martini,由於它的表面會呈現米黃色泡沫狀,因此後人戲稱它有如用雞尾酒杯喝Guinness(健力士啤酒)。Expresso martini原先稱做Pharmaceutical Stimulant(讓人興奮的配方藥)。

Bramble是Bradsell 在Fred's Club的另一杯代表作,它與Expresso martini被視為「現代精典」的Cocktail。Bramble是用gin、檸檬汁、天然糖漿、黑莓甜烈酒在威士忌杯內調成,再填滿碎冰,杯沿飾以黑莓。Bradsell利用這些元素創造出一種界於Cobbler(果汁、酒、水混合的一種飲料)Gin Sour的Cocktail。

1980、90年代倫敦的俱樂部、Bar餐廳盛極一時,除上述那幾家外,Bradsell還在The Player、Groucho(1985年開幕,是出版業、媒體、演藝、藝文界人士出沒之店)、Atlantic Bar & Grill(Dick's Bar於1995年在此餐廳開幕)等店當過Bartender,並為每家Bar留下不同的創意。如在Dick's Bar最出名的就是Raspberry Martinis、Russian Spring Punches。但Bradsell在這家以他為名的Dick's Bar只待半年的時間,他就四處雲遊為人籌備新開的Bar、設計酒單、訓練員工,等過一段時間他又換一個地方。他停留最久、也是他過世之前所工作的餐廳是倫敦Soho區的Pink Chihuahua墨西哥餐廳,該餐廳有多樣選擇的墨西哥啤酒與Tequila,Bradsell設計與Tequila相關的Cocktail,迴異於80、90年代以vodka為主的調酒。

附帶一筆,根據Punch雜誌報導,澳洲墨爾本的Cocktail Bar,點Expresso martini是其它Cocktail的4倍。原因是,二戰之後很多義大利人移民到該都市,1940年代中期就引進製作Expresso的機器,我在墨爾本喝咖啡最常聽到服務生的一句話是Long White or Short Black? 或更簡潔Long or Short ? Long指的是White Cappuccino(乳白色的卡布奇諾) 相較於顏色較黑(Black)量又少(Short)的Expresso。也因此Expresso martini在澳洲的Bar相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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