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gitaljournal.com最近有篇報導很有意思。

大家都知道,有些政府官員的工作是必須冒生命危險的,尤其是那些貪腐的官員;特別是中國的貪腐官員。(註:貪腐通常都是集體行為,先被抓的人可能怕被刑求,供出同黨,以致危害上級及自己親友性命,往往選擇在受審前自裁。)

中國發明了一個極富創意的新點子,以避免貪官汙吏受到傷害。你一定在想,既然是貪官汙吏,那不是應該關進監牢嗎?

根據中國官員的說法,貪官汙吏確實應該關進監牢。而為了確保他們接受審判,並且入監服刑,首先必須防止他們在審判前自殺。因此,被控貪腐的官員(如附圖的薄熙來)在被押後,都被安排囚禁在「防自殺特別牢房」,受到特別監看。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