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餘酒後>

文 Roy陳忠義

 

每次看到台灣媒體以聳動的字眼報導警方抓到某某人吸食大麻,我總會想起Beat Generation(垮掉世代)知名的同性戀作家、反越戰份子、吸食各類毒品並公開主張大麻合法化的Allen Ginsberg(1926-1997,金斯堡)的名言,抽大麻有時帶來的誇大妄想效果「是法律而不是尼古丁」這真的是真知灼見的話。有些人認為,假如沒有警察(取締抽大麻)就不好玩,假如(抽大麻)沒有一點風險與危險,誰在乎它。

 

真的,假如你有抽過大麻,就覺得大麻沒甚麼了不起;比起酒後開車帶來的傷害與悲劇,大麻不會對其它人造成危險。台灣還把大麻與抽大麻視為很不得了的違法的事,媒體記者不深入了解甚麼是大麻及其功能,只隨著與時代脫節的司法制度起舞,把大麻與其它毒品畫上等號。

 

再看看,有些食品業者已將大麻的活性成分「四氫大麻酚」(THC)添加到蛋糕、糖果、餅乾及其它可食用的物品裡;美國、丹麥等國的廚師已嘗試把大麻做為食材或飲料。已有大麻相關的烹飪書問世或網站建構。

 

西方許多與大麻相關的文章都會提到中國人以大麻為藥物已有多年的歷史,古代中國認為這種植物可用做外科手術的麻醉劑;希臘史學家Herodotus(西羅多德)曾敘述住在東歐中亞一帶的Scythian(斯台基人)吸食大麻的煙氣,接著進入狂喜的情境而大叫出聲。

 

美國國家地理雜誌6月號就以大麻為封面主題,從新的科學角度來看這種草藥。這篇文章一開始就指出,在紀元前3千年的西伯利亞墓地可以發現它焦黑的種子、數千年以前中國人就用大麻為一種藥物。今日所謂的中藥或漢方,大多取自中國這片土地內所發現或成長的植物,如今海峽兩邊的政府把老祖宗使用的藥物--大麻視為毒品或違禁藥物,著實難以想像。清朝政府受鴉片之害,造成後人反毒是可以理解,但大麻又是另一回事,台灣應該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大麻。

 

大麻的醫療功能,近年來已成為許多國家的主流。早在2010年11月有一期Time的封面故事主題是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juana(是American與Marijuana的組合),報導美國境內大麻藥用的成長趨勢;如今美國已有23州與華府視大麻為合法的藥物,有些州如華盛頓州、科羅拉多州抽大麻已合法化。科羅拉多州的「丹佛郵報」甚至開闢大麻專欄,聘請專人抽各種大麻撰寫評論。對大麻長期研究的以色列,加拿大與荷蘭都有以大麻為藥的專案,最引起全球注意的是,南美的烏拉圭於2013年國會立法通過大麻合法化,葡萄牙也將吸食大麻除罪化。

 

美國的Marlboro(萬寶路)香菸曾有一陣子成為世界的流行,如今反菸或不抽菸成為一種主流時尚,也是政治正確,而Marijuana(大麻)是否成為21世紀的流行?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