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不會把菸蒂或垃圾隨意丟在你家客廳、餐廳或臥室的地板上?我相信絕大多數人的答案是「不會」。
 
你愛台灣嗎?台灣是你的家園嗎?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會回答「是」。
 
這就矛盾了。既然愛台灣,怎麼會常常看到有人在路邊亂丟菸蒂或垃圾?
 
更甚者,頂新魏家嘴裡肯定會說愛台灣土地與人民(這裡終究是一個具規模的市場,也是他們及無數親朋好友生長與生活的地方),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卻是在害台灣。
 
這些人腦筋秀逗了嗎?非也。隨意丟棄菸蒂或垃圾的人是品德不夠高尚,認為這種小惡「無所謂」;而且別人也這麼做,自己跟著做「沒關係」。這種族群自認是一滴小小的黑墨汁,滴到大污水池中,水不會更髒;滴到大清水池裡,水也不會變黑。他們不自愛、不自重,不珍惜自己的名譽與形象。
 
頂新魏家幹的事就不是品德不夠高尚的人做的小惡,而是泯滅良心、知法犯法、違法亂紀的大惡。這種大企業利用高科技犯罪的行為,被視為「白領犯罪」(White-collar Crime);亦即由個人或企業從事有計畫性的詐騙、違法或非倫理行為。
 
白領罪犯通常是社會上層或知名人士,為了個人或企業利益,在合法的職業過程中,違反信託責任或公共信託的行為。這種知識分子利用與消費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以不正當的方法取得利益的行為,為世人所不齒,在許多先進國家是罪加三級。美國有一家保險公司,於1990年代曾因不當銷售壽險,罰款及賠償消費者金額高達六十億美金(約一千八百億新台幣)。
 
孟子曰:「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人必定是自己先有自取其辱的行為,然後才會受到別人的侮辱),指的就是上述族群。
 
無論做人做事,品德是基本要求。以下分享的是一個數年前朋友寄來的故事,出處已不可考。沒讀過的,一定要看;知道故事的,再讀一次無妨。
 
有一個聰明的華人小伙子去了法國留學。他發現當地的公共交通系統的是自助式的,也就是乘客自行購票上下車,車站幾乎都是開放式的,不設檢票口,也沒有檢票員。他發現了這個管理上的「漏洞」,沾沾自喜,從此之後便經常逃票上車。結果,在留法期間,他只被查票三次,但只是被要求補票,沒什麼大不了。
 
大學畢業後,他對求職充滿自信,因為他知道許多公司都在積極地開發中國市場。但這些公司都是先熱情有加,然而數日之後卻又都是婉言相拒。一次次的失敗,使他認為一定是這些公司有種族歧視的傾向,排斥華人。某天,他又收到求職拒絕信,於是衝到這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經理辦公室,要求對於不被錄用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
 
然而,結果卻是他始料未及的。「先生,我們並不是歧視你。相反的,我們很重視你。因為我們公司一直在開發中國市場,我們需要一些優秀的當地人才來協助我們。你求職的時候,我們對你的教育背景很感興趣。老實說,從工作能力上,你就是我們所要找的人。」
 
「那為什麼不錄用我? 」
 
「因為我們查了你的信用記錄,發現你有三次公車逃票的記錄。 」
 
「我不否認這個。但為了這點小事,你們就放棄一個人才?」
 
「我們並不認為這是小事。我們注意到,第一次逃票是在你來我們國家後的第一個星期,檢查人員相信了你的解釋,因為你說自己還不熟悉自助售票系統。但在這之後,你又兩次逃票被查獲。」
 
「那時剛好我口袋中沒有零錢。」
 
「不,先生。我無法接受這種理由。我相信在被查獲前,你可能有數百次逃票的經歷。」
 
「那也罪不至死吧?幹嗎那麼認真?我以後不會了。行嗎?」
 
「不,先生。此事說明了兩點:一、你不尊重規則。不僅如此,你擅於發現規則中的漏洞並惡意利用。二、你不值得信賴。公司的許多工作必須依靠信賴才能進行,因為如果你負責某個地區的市場開發,公司將賦予你許多職權。正如我們的公共交通系統一樣,為了節約成本,我們沒有辦法設置複雜的監督系統。所以,我們沒有辦法雇用你。確切地說,在整個歐盟,可能沒有公司會雇用你。」
 
直到此時,他才如夢初醒、懊悔不已。
 
對方最後說了一句話:「道德常常能彌補智慧的缺陷,智慧卻永遠填補不了道德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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