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落北纜噩夢
 
 
 
經過十五年,法院判決環評無效,陽明山開發噩夢暫解,北纜案須重新環評。環保團體這十五年來的抗爭努力,真是令人佩服。
 
由當時馬市長編列預算的北纜案,是不可思議的短視盲目。一個幾百公尺的草山,其風景四季及各方之異殊,為人共賞,爬爬山或開開車都不是問題。根本沒有興建纜車之必要,尤其濕氣與硫磺對纜車之傷害,維護不易,更是常識。急著開發,根本是搶業績不顧後果。
 
再者十五年後時空殊異,大量陸客湧進,豈不「千人萬蟻踩小山,草草花花不寧靜」,台北已經夠鬧了,何必把這後花園賠進去?當時馬英九竟然贊成,現擁大位,其對國是也是這樣纜車頭腦,令人慨嘆。
 
聞説香港回收後迄今,去年陸客踩港達四千多萬人次,台灣難道要走香港後塵?北纜案或會再啟環評,但評審諸公千萬眼亮,時空已異,人更多更擠更不應開發。護我草山尊嚴,其楓紅、其溫泉,櫻花粉燦山靜、杜鵑花洩亮春光,都是我們的鄉愁。
 
願北纜案就此如錨生銹,也讓北投之美,歷史芬芳沿續,勿讓錯置的纜車帶來歷史與環境自然都毀裂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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