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去年在YouTube直播時指稱新竹棒球場招標過程「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一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被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子嘉的言論是針對新竹市的公共事務與利益,內容中也未指林智堅個人涉貪污,未逾越合理界線,今(17)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吳子嘉於去年7月24日在網路平台YouTube直播「新竹棒球場槓上開花董事長開講」節目,提及「現在民進黨裡面有一個合法貪汙的方法,這個破球場整修花12億,是用議價的,沒有開標,就是限制性招標,就是直接喬的,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我跟你講保證1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等語。

對此,林智堅指控,吳子嘉傳述指摘他涉嫌貪污,損害他的名譽,提告吳子嘉涉嫌誹謗。吳子嘉偵訊時否認犯罪,他表示自己是參考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的質詢紀錄,因此才會研判新竹棒球場的延宕與支出費用恐派牽涉弊案。他只是就瞭解的事實陳述,沒有影射林智堅。

檢察官調閱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於民國108年6月6日針對棒球場工程延宕、負責的工程顧問公司曾出現豆腐渣工程等缺失的質詢紀錄,發現的確有相關的質詢及發言內容,因此認定吳子嘉的言論與新竹市的公共利益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且未具體指摘林智堅貪污。縱使吳子嘉的發言內容聳動誇張,亦難認他有妨害名譽犯意,今依罪嫌不足,將吳子嘉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