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1日電)全教產今天表示,立法院修法已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教師兼職也應開放;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會重新檢討教師兼職規定,並考量學生受教權,希望半年內研訂相關辦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下,於法定工作時間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工作,利用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得就其財產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義;年金改革後,退撫基金仍籠罩用罄危機,公教人員退休金岌岌可危,教師想未雨綢繆,於法定工作時間外兼職,卻限制重重。

全教產提到,政府針對112年個人專戶制新基金目前僅規劃至85歲,因此應開放兼職,「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的工作」均應開放,以便教師及早準備85歲後的退休金。

另外,全教產也表示,代理教師7、8月幾乎無收入,教育部也應開放代理教師於學期中的兼職禁令,只要是「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彌補代理教師每年有2個月零收入。

教育部長潘文忠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教育部將參照「公務員服務法」,重新檢討教師兼職規定,在學生受教權和教師兼職權益之間取得衡平考量,希望在半年內研訂相關辦法。

潘文忠提到,教師可兼職範圍須加以斟酌,由於教師屬性,須將學生受教權納入考量,例如教師到補習班兼職,可能會有課室上公平性問題,甚至產生負面影響,教育部會蒐集相關意見並納入研擬考量。(編輯:陳仁華)1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