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9日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於是否修法允總統核定參謀總長延役未獲共識,草案雖出委員會報請院會審議,但條文均保留待協商。

鑒於參謀總長屢受限服役年限而更迭,在任時間過短不利重大政策推動延續,為確保國防政策及建軍整備順利進行,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19人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得由總統核定後延長之,惟以1年為限」,條文施行日期擬自今年7月1日施行。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草案」。國防部本身沒有提出修法版本,對於羅致政等19人提案內容表示「敬表尊重」,評估修正通過後「有利國防政策延續及整體建軍規劃發展」。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等人對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輪值召委、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天排審此案表達異議。江啟臣質疑,防疫期間,為什麼一定要急於修法趕在今年7月1日生效,倉促修法,而且此案不是國防部提的,國防部為什麼不自己提版本,而只對於羅致政等19人提案內容表示「敬表尊重」。江啟臣說,這沒辦法說服。

江啟臣等國民黨立委表達質疑,指此案給人感覺是量身訂做、此地無銀三百兩。

羅致政於提案說明強調,提出修法是就制度論制度,不是因人設事或量身打造。

他表示,現任參謀總長將於今年6月底屆齡退役,而這次所提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1條修法內容,條文施行日期自今年7月1日施行,所以這條款不適用於現任參謀總長,在這時間點提出修法,即將退役的參謀總長用不到,即將上任的參謀總長不知道是誰,所以就不會有因人設事或量身打造問題。

羅致政等立委於草案說明指出,國防部參謀總長、承國防部長命令負責軍令事項指揮軍隊,掌理軍事訓練、人事管理、情報蒐研、軍事部署、建軍備戰及國防資源分配及執行等軍隊指揮事項,為重要軍職棟梁,責任重大且養成不易,如更迭替換過於頻繁,恐有礙國防政策及建軍整備各項事宜推動,不利建立堅實軍力。

草案說明中並指出,近幾任參謀總長,就任時平均年齡已逾62歲6個月,除前參謀總長沈一鳴上將因公殉職外,餘皆屆齡退役,其任期最短僅5個月,平均在任期間約僅14個月,不利重大政務及軍事整備延續,有適度放寬其服役年限必要。

在不接受民進黨立委所提修法版本下,國民黨立委廖婉汝等3人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條條文修正動議,主張將現行條文中有關將官服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少將57歲放寬至59歲、中將60歲放寬至62歲、上將64歲放寬至65歲。

朝野立委意見不一,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6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草案,最後接受會議主席趙天麟建議,裁定草案審查完竣出委員會,報請院會審議,但包括草案第6條及第61條未獲共識的條文內容及國民黨立委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編輯:林興盟)11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