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1日電)在2019年廈門大抓捕事件中被羈押的中國新公民運動活動人士許志永和丁家喜,近日被當局移送審查起訴,控罪升級,從「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升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

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法律界人士表示,「煽動顛覆」是煽動別人顛覆,而「顛覆」就是自己以行動或者別的方式顛覆,兩者定罪可以差距很遠。「煽動顛覆普通量刑是5年以下,首要分子或者情節嚴重是5年以上;顛覆的量刑是10年以下,首要分子10年以上。」

報導表示,「廈門聚會案」主要涉案人、人權律師丁家喜以及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的案件,退回補充偵查的期限19日屆滿。律師梁小軍、張磊和彭劍到山東臨沭縣看守所,就會見當事人向當局提出申請,目前正等候答覆。

報導引述梁小軍表示,律師團隊獲悉,兩人的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罪名從原先「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更改為「顛覆國家政權」。他說,「這個罪名是加重的一個罪名」,「但這個罪名是公安交到檢察院,檢察院最終以什麼罪名向法院起訴,現在還不知道。」

梁小軍說,涉及丁家喜與許志永的卷宗多達數十本,由於案件與「國家機密」有關,律師必須先與當事人會面,獲當事人確認委託,才能查閱卷宗。但律師團隊去年曾多次申請到看守所探視丁家喜和許志永均被拒絕,當時看守所的系統甚至沒有紀錄兩人的資料。

2019年12月中,多名中國律師和公民運動人士在福建廈門參加一場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同年12月26日起,中國公安陸續在福建、山東、北京、河北、四川、浙江等地抓捕與會者,丁家喜就是其中之一。

同為參加者的許志永當時雖展開逃亡,但仍不時透過社群平台發聲,2020年2月中旬,許志永於廣東廣州被警方帶走。(編輯:翟思嘉/沈朋達)11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