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因不滿名嘴鄭佩芬在政論節目中指她「愛錢又愛權」,提告加重誹謗。北檢偵辦後,認定鄭佩芬依媒體報導發表個人意見,無誹謗故意,予不起訴處分。

李佳芬提告指出,國民黨去年提名韓國瑜為總統候選人期間,鄭佩芬未經查證,在政論節目上評論農舍事件,指有金主金援韓國瑜;另在提到夫人干政議題時,說她「愛錢又愛權」,涉嫌加重誹謗。

鄭佩芬偵訊時供稱,媒體報導李女賣掉爭議農舍,她覺得有金主以此方式贊助韓國瑜;說李佳芬「愛錢」,因為有人要韓國瑜拿出500萬元繳參選保證金,而李女不肯;「愛權」是因李佳芬閨蜜與兒子都在韓市府任職。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認定鄭佩芬言論內容屬可受公評事項,且經媒體報導,鄭佩芬以此發表個人看法,無誹謗故意,予不起訴處分。(編輯:管中維)1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