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2日電)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由現行的的20歲下修至18歲,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結婚年齡也都調整為18歲。

行政院院會明天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8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至18歲法案。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晚間表示,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從20歲調降至18歲;基於男女平等,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15歲,調整為男女訂婚年齡皆為17歲,另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調整為男女結婚年齡皆為18歲。

丁怡銘表示,民法修正案將在立法院完成修法滿2年後第一個元旦施行,目前暫定為民國112年1月1日,其他配套措施也請各主管機關配合立院審議進度,及早因應和準備。(編輯:楊玫寧)10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