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日電)行政院將推出振興券刺激消費,每人支付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其中非實體券包括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可累積消費,滿3000元回饋2000元,並規劃可直接ATM領現金。

行政院長蘇貞昌明天將召開記者會,宣布振興券領用與使用方式,並公布正式名稱與紙本樣張。

行政院目前規劃,振興券於7月15日上路,使用到12月底,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為便利民眾使用,振興券將有紙本實體券,也可以非實體券方式使用,包括電子支付(例如台灣pay、Line Pay、街口支付)、電子票證(例如悠遊卡、一卡通、icash等)、信用卡支付,共4種方式。

非實體券部分,民眾不需一次單筆消費3000元,只要累積消費滿3000元,即可獲得回饋2000元或電子支付點數,退到信用卡、電子票證或電子支付帳戶中。

知情人士表示,目前也正在積極研究規劃,讓所有使用非實體振興券者,包括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在消費累積滿3000元之後,民眾就可以用個人金融卡,在ATM直接提領政府回饋的2000元現金。

知情人士說,預期電子支付與信用卡通路為吸引民眾使用振興券,將各自推出加碼優惠,如八大公股銀行將配合推出台灣Pay優惠,鼓勵民眾綁定使用,讓振興券可獲得更高的效益,並推動台灣Pay市占率與使用率。

國泰世華銀行、永豐銀行與新光銀行,也已分別宣布將分別給予6%到10%的振興券刷卡回饋,約等同180元到300元的現金回饋。

另外,立法院國民黨團批評振興券將花費20億元,呼籲應改發現金。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說,馬政府消費券行政成本近18億元,這次振興券由於有一半會使用非實體券,印製費、運送費等行政成本可望降一半,甚至更低。(編輯:林淑媛)10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