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大潭電廠新增配氣站變更案,環委要求開發單位應說明本案與電廠其他計畫是否有關聯、並詳述土石方後續處置、海嘯防範因應措施等,會議決議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大潭隔離站變更為配氣站)」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本案由台電公司與中油公司並列開發單位,將於大潭電廠新增一座配氣站,為供應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所需,其功能是將天然氣經過濾,並作壓力調節控制、計量後供應大潭電廠。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桃園市觀音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將本案地點列為海嘯範圍,應補充影響衝擊;另外記取815全台大停電的教訓,施工期間是否有避免停電的防範措施。

環評委員指出,施工期間施工機具管理,監工單位應確認排氣、運作是否符合新空污法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承諾;另外施工期間土石方運送處是台北港還是處理場、是即挖即運還是有暫置,規劃內應確定,會影響交通路線。

開發單位表示,海嘯防範因應措施會進一步收集資訊;而施工區與運作區分別獨立,施工中也不會有切換系統的問題,因此操作不會造成如815全台大停電的事件;另外補充燃氣站屬於內部網路,不會與外網連結,可以避免被駭客入侵的情況。

經閉門會議討論,環委請開發單位補充說明大潭電廠第一期、第二期計畫與本案關聯,並釐清是否涉及其他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內容變更;另外施工產生的土石方後續處置與規劃也應詳述。會議決議補件後再審。(編輯:張芷瑄)10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