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消基會今天公布34家賣場77店面公共安全調查結果,隱藏4大隱憂,包含5店面設地下室卻僅1個出入口,且占47%店面找不到避難逃生路線圖等,主張依法有危及生命之虞,應令其停業。

春節將至,為確保消費者逛賣場的公共安全,消基會8日到15日出動北區、中區、南區及雲嘉南分會志工,依據內政部主管的「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對各大百貨、量販店等34家、共77店面調查,今天舉行「賣場公共安全大調查」記者會公布結果。

消基會統整調查結果有4大隱憂,首先是調查發現有5家店面在地下室,卻僅1個出入口,發生意外時不利逃生。

其次,有36家店面、占47%找不到避難逃生路線圖,消基會呼籲業者將路線圖的設置放在明顯處之外,也質疑最新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46到156條中,未規定緊急逃生路線圖的設置,希望主管機關改善。

第三,29店面、占37.7%找不到避難逃生器具。

第四,安全門的作用是阻止煙霧瀰漫,而且不能上鎖,以免逃生無門,卻有20店面、占26%的安全門沒有緊密。

綜上調查結果,消基會引述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指出,「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消基會並說,若業者未依規定,消費者可依同法第60條規定主張,「企業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之虞者,影響社會大眾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情節重大,中央主管機關或行政院得立即命令其停止營業,並儘速協請消費者保護團體以其名義,提起消費者損害賠償訴訟。」(編輯:管中維)1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