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7日電)108學年度大專校院擬調整學雜費申請今天下午5時截止,教育部表示,目前有2校(1所私立大學、1所私立技專)提出,擬調漲幅度2.5%,預計7月中旬前公告結果。

教育部新聞稿指出,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學雜費調漲由大專校院審酌學校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等面向,並完備「資訊公開程序」及「研議公開程序」後,才得提出申請。

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則是參酌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資料估算。

教育部說,10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基本調幅為2.17%;前一學年度未調整者,其調幅上限以當年度基本調幅加上前1年基本調幅計算,經核算為2.5%;截至今天下午5時,僅2所學校(中華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提出調漲學雜費申請,擬調漲幅度皆為2.5%。

接獲學雜費調漲申請案後,教育部指出,將會先確認申請學校是否符合學雜費調整資格條件,再邀集相關機構、學者專家、學生及家長代表組成學雜費審議小組審查各校申請案,預定7月中旬前公告審議結果。(編輯:管中維)10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