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去年12月24日宣布同意管中閔接任台大校長,不過校長候選人之一吳瑞北向法院聲請假處分,阻止管中閔上任,聲明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教育部不得未經重啟校長遴選程序,遭原審法院駁回。吳瑞北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今(7)日駁回抗告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7日開庭聽取兩造言詞陳述,之後又發函向台大徵詢意見後,權衡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所涉各方公私利益,認為吳瑞北請求維持「教育部已經同意聘任、但管中閔未獲聘任」的現狀,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吳瑞北提起抗告,由最高行政法院受理,最高行政法院今(7)日認定,吳瑞北應以聲請停止執行作為暫時權利保護方式,而非聲請假處分,吳瑞北聲請假處分,於法不合,不應准許。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吳瑞北情形,其實也不符合停止執行法定要件的難以回復損害,因此本件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