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慶富公司承攬海軍獵雷艦所生弊案,監察院今(1)日通過彈劾,分別彈劾馬政府時期兩位海軍正副司令陳永康、蒲澤春將軍,以及蔡政府時期的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與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

承攬海軍獵雷艦的慶富案鬧的風風雨雨,橫跨馬英九、蔡英文政府,但20182年高雄地檢署起訴時,僅有陳慶男父子等5名民間人士以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洗錢、銀行法的詐欺及背信等罪嫌起訴,藍綠官員都逃過一劫。今日監察院則分別彈劾兩名馬政府時期的海軍正副司令與高雄市海洋局長局漁業署官員。提案委員則是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及李月德等人。

被彈劾者陳永康於10281日到104130日期間擔任海軍司令,現任中科院董事;蒲澤春於102816日到104130日期間擔任海軍副司令;王端仁於104811日到1061115日期間在高雄市長陳菊市長擔任海洋局長;陳文深迄今仍然擔任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

監院認為,國防部前核定海軍「康平專案第2階段」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以國艦國造方式籌購6 艘獵雷艦,於民國102年到114年度執行。被彈劾人海軍司令陳永康與副司令蒲澤春所核定所屬簽報按照廠商需求,大幅放寬「投標廠商資格與鉅額採購認定標準」,將投標廠商的資本門檻,從採購法規定不得低於預算金額的1/10,一下子放寬到1/200。也就是讓這個高達352.9億元的招標案,讓廠商資本額最低1.7億元即可參與投標。

但未督促所屬審慎規劃方案,輕忽廠商因資本額過低,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足以支撐前後長達12年獵雷艦採購案,導致於該專案任務失敗,影響國家安全至鉅。

監院認為,由於慶富也除未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外,也沒授信額度可以動用,根本不足以承擔造艦費用,也無法取得銀行授信。所以將其實收資本額從5億多元,虛偽增資,最後由泛公股第一銀行統籌的銀行團簽署高達205億元的聯合授信合約。

至於公股行庫的最後損失,仉桂美表示,目前為止呆帳約121億元。國防部雖說他們有沒財務損失,但是公股行庫的損失,難道不是全民的損失嗎?國防部建案失敗,難道不是國艦國造的重大損失嗎?

至於王端仁、陳文深兩人,監院認為,背離「行政程序外接觸」加以彈劾。仉桂美指出,慶富得標、簽約後必須在30個月內取得興達港部分土地作為造船廠用地。其中,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及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兩人則於105107日齊赴慶富公司,交代可以逕予出租或是縮短出租年限,或是先透過國防部行文給漁業署等方式,減輕漁業署壓力讓慶富得以順利承租該土地。

仉桂美說,兩人言行違反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原則上禁止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行為人於程序外之接觸等規定。

由於馬政府時期,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曾接見慶富的陳慶男。不久,政院秘書長簡太郎也主持第二次協調會。媒體詢問,監院調查時,是否有官員表示,是被授意後才決定放寬投標資本額的,仉桂美表示,在所有約詢相當多人中,「絕對聽不到一句,他是被授意的。因為,我相信以大家的歷練,授意與否他也不會承認」。

仉桂美說,當然會有委員提到其他可能的人選,譬如有人提到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等等,但是相關資料顯示,他只是召開會議,而且會議的決議是「基於銀行公司治理」,所以並沒有做任何的決策。所以在法治上就非常清楚,這不是彈劾對象。

王美玉表示,慶富本案一共向總統府陳情七次,相關官員也都約詢過,會在調查報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