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5)天開庭再審「三中案」,就華夏股權交易案部分,傳喚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到案說明。汪海清說,自己是聽命中投董事長張哲琛指示作業,前總統馬英九沒有指揮相關交易過程。

針對華夏股權交易案,北檢認定時任黨主席馬英九,未經提報到國民黨中常會或中投、光華兩家公司董事會討論下,指示張哲琛、汪海清將華夏股權出售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違反兩間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內部常規規定,使中投、光華等公司受到4億9430萬多元的損害。

汪海清表示,自己雖擔任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義務副主委,但沒有參與過任何正式會議,也沒有職權處分。他解釋,黨產是由行管會委員負責,例如舊黨部大樓部分,而黨營事業則由中投、光華負責,行管會主委會兼任兩間公司董事長,而他是中投公司總經理,負責處理的是黨營事業的經營業務。

他指出,國民黨傳統上,重大黨營事業的財產交易會呈報黨主席核定,不過,行管會主委會決定是否有必要讓主席知悉,如有才會送交核定,並非每個交易案都會送交主席,且中投、光華也沒辦法決定。

汪海清說,自接任總經理那刻起,認知就是要包裹式出售華夏股權,馬英九有向他介紹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知道其準備購買華夏公司,但是中投當時並未確定余就是唯一買家,同期間還繼續與其他買家簽保密協定。

汪海清強調:「我只是中投公司總經理,聽命董事長指示作業,馬主席沒有指示我。」

編輯精選:

CIA簡報哈紹吉案 美議員:毫無疑問沙王儲涉案

嚴凱泰辭世/哽咽憶董事長 林正明:他把球員當自己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