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當選人擔任台灣大審議與薪資委員會,到底有沒有偷跑?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今(16)日「抓包」管中閔

由於管中閔未揭露獨董、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身分,引發台大校長遴選「利益迴避」、「利益衝突」爭議,為此,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花了五千元購買了50股台灣大股票,就是要追查管中閔是不是「先上任,後補程序」。

劉靜怡取得股東身份後,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台灣大依法提供「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上任、開會等運作資料。根據台灣大的回覆,台灣大審計委員會的任期是從106年6月14日到109年6月13日,截至107年1月31日已召開了5次會議,管中閔教授共出席了4次,一次委託出席,也就是管在未獲台大同意已先擔任審計委員。而薪資報酬委員會的任期是從106年6月14日到109年8月31日,截至106年8月31日已召開了一次會議,管中閔教授如期出席;同樣,管中閔未獲台大同意已先擔任薪資報酬委員。

根據台灣大哥大資料,管中閔未獲台大同意已先擔任薪資報酬委員。   圖:翻拍劉靜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