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誓言要調查「只辦綠不辦藍的檢察官和法官」的監察委員陳師孟今(16)天申請調查馬英九總統任內指示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的干預司法案件,陳拿出的物證是一篇蓋有法務部印章、馬英九親筆寫下:「請王部長清峰一閱並說明」的剪報,文章內容是馬的辯護律師陳長文在2010年投書聯合報,指責辦案檢察官侯寬仁失職,事後,也讓法務部懲處侯寬仁。

前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2007年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於台北市長任內將其特別費私用,同年雖被判無罪,在2008年選上總統後,先委託律師陳長文採取訴訟手段,就侯寬仁對其筆錄製作不實,提出偽造文書之的訴訟,但侯也被判無罪,其後,陳長文又投書〈聯合報〉,指責侯檢察官於他案執行職務顯有缺失,馬英九留下指示,隨後王清峰指示高院檢察署查明侯寬仁是否有失職之行政責任,檢察署竟然變更先前見解,對侯寬仁記過懲處。

申請調查的監察委員陳師孟表示,馬英九指控侯檢察官製作筆錄不實,侯寬仁亦曾反指對造竄改證人錄音帶達39處,真相究竟為何,應予釐清還原。

陳師孟懷疑,馬英九既為侯檢察官起訴對象,又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對承辦檢察官反控,有濫訴之嫌。加上馬英九以總統身分所採取之後續行動,有無逾越憲法上之總統權限及干涉司法個案之疑慮,需要釐清。雖然監委的職權無法擴及總統,但調查過程中他會約談王清峰、高檢署和檢審會等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