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凌晨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修正草案」,農委會主委林聰賢表示,接下來將以具體的行動,落實水利會改革,透過組織改造、擴大灌區服務,進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以提高農民所得,逐步實現「新農業」拓展新藍圖。

林聰賢強調,對修法過程中,立法委員、學術社群、水利會與各界的支持表達感謝,尤其在部分有心人士刻意誤導製造對立之下,執政黨立院黨團成員仍展現堅定意志,全力支持,所以對農委會非常感謝,而這次修法完成,正是下一階段改革的開始,修法過程中,各界雖有不同意見,但相信共同目標是希望讓臺灣農業未來更好。

農委會表示,此次草案修正重點為停止會長、會務委員選舉,並將台灣15個農田水利會第4屆會長及會務委員任期由107年5月31日(原任期屆滿),延長至109年9月30日止,會長及水利會職員準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法推行政府政策。農委會說明,將台灣水利會會長與會務委員任期延長與台北市七星、瑠公農田水利會會長一致,規劃於任期延任2年4個月期間,與水利會、學術界、社會各界人員討論改制升格後農田水利會的組織設計、財產處置、人員工作權保障等細部規劃,期待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一同於109年10月1日改制升格。

農委會提到,農田水利會改制升格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法程序完成,於第二階段修法將對農田水利會改制條例、農業部組織法及農田水利法等三項法案進行研修,對於此次修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水利會體制討論與建議,農委會也將於第二階段改制設計納入參考,以達發揮農業水資源最大利用效益與服務更多農民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