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賴清德今(1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福部「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後續規劃」報告後表示,此次國際審查會議共提出97項結論性意見,其中,有90項重點建議包含: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及受保護權等,請政務委員林萬億協助督導各部會配合衛福部規劃的追蹤管考措施及時程,及早檢討改善,協調地方政府落實執行。

賴清德指出,「兒童權利公約」是聯合國第一個全方位人權概念的國際公約,也是締約國家(196國)最多、共識最高的公約。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但為了與國際接軌,並向國際社會展現對兒童人權的重視,衛福部依據該公約施行法撰提初次國家報告,參考聯合國相關程序,舉辦國際審查會議,希望藉由國際審查委員經驗與國內民間團體建議,完善台灣的兒少權益保障。

衛福部表示,我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於11月20日至24日舉行,共有30個機關部會包括: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及240位個人、兒少代表及非政府組織代表與會,與國際審查委員進行對話。

衛福部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7大面向的關切重點與建議,包括:一、建立獨立國家人權機構;二、檢視、制定法規與政策以符合國際規定與兒少權益;三、兒少相關人員的教育訓練;四、弱勢兒少的權益保障與支持措施;五、重視兒少心理健康與性健康;六、確保兒少享有休閒娛樂權益;七、統計調查與數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