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導環保為落實空污治理,積極推動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要對製造空汙交通工具施以重罰,最高可罰五百萬,對此環保署今 (12) 日發布澄清聲明,指出高額罰款是針對車輛代理商,並非針對一般民眾個人。環保署並參考模式推估移動污染源貢獻占3037%結果,研擬加強使用中車輛管制,未來對出廠10年以上汽車,加嚴其適用之廢氣排放標準,違反規定者將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藉此督促車主落實車輛應有之維護保養。

環保署強調,有關媒體報導對交通工具最高處500萬罰則一節,係指車輛製造廠或代理商違反排放標準之罰則,民眾無需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