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大維故居的保存問題,北市文化局將於11月 13日召開文資審議,這次的審議卻充滿變數,特別是文化局的態度令人憂心。筆者持續關注此案多時,然而這陣子上至柯文哲下至市府文化局,在面對幾件文資案的處理上,可以感受充滿著政治及個別利益考量,悖逆文化資產專業太多,加上對於文化態度的輕蔑、自我弱化,以致引起中央與地方的政策認知差異對話與社會的高度議論。

聽聞俞大維故居將重審,將帶來一些不可預測變數,原以為價值已經被討論的很充分,只差賦予身分,哪知還有重審這招?這與鍾局長在媒體上說要予以「補正」市定古蹟身分似乎相互矛盾。淺顯的法律常識,若一般法院審理判決之後,若是有沒有新的事由,行政作業的疏忽或瑕疵並不需要重審,也不會改變結果。更何況這案是文化局經審議委員通過認定應具有國定古蹟之文資價值,然卻不敢決議為市定古蹟,無視文資保存法的規定,竟逕自提交中央文化部,致使文化部不予受理,自己造成的行政疏失。

幾天前朋友跟文化局的溝通是這樣子的:既然文化部不接受北市府提報,就要重審,文化局也不承認法令解釋錯誤,認為是定法不周延。另,因為文化部不審,表示未有身分就要重審,重審也不一定就是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古蹟。這邏輯實在貽笑大方,也難怪市長在文化政策與政績上大失人心。

市長柯文哲公開嫌古蹟要花錢很麻煩,中央要古蹟卻要市府來維護云云。這裡我想請柯市長和文化局長回顧一下,當初競選贏得選票的「最核心的主張」是什麼? 是批評「台灣當時高舉文化卻吝於給文化資源」! 是主張「文化自治」! 是高舉「文化台北」! 是呼喚「改變台北"從文化開始」(以上用語都是取自柯文哲競選市長時的「柯P新政」)。誠如文化部長鄭麗君所言,希望地方不要視文化為「麻煩」,文史團體盡可能地希望留住城市成長脈絡及厚植土地文化養分,在現代化的發展中展現包容力、多樣性,別讓城市顯得乾枯,其實應該是文化局的朋友及座上賓,因為你們的目標是相同的,只是文史團體先做了一些。

這兩天,又已見建商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聲明,因此可預見重審之日,無論結果為何,預估衝突勢必難免。我們誠摯的希望如部長所言委員應「秉諸專業」,台北市文化局善盡法律責任,告知委員們文資法相關法律,盡速以市定古蹟身分提報,依法方能成為國定古蹟。
 
11月13日舉行的文資審議,北市府應要知道,具有歷史價值的老房子一旦被夷平就再也回不來了,台大、建商都更不缺這塊土地,當今的台北更不缺豪宅,當今的台北缺的是文化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