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今(18)日將國民黨轉帳撥用方式取得國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8.6億追徵處分案,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據調查,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的方式不當取得458筆國有特種房屋基地,其價額共計新台幣 8億6,488萬3,550元。黨產會第 19 次委員會議於6月13日做出處分決議,並於隔日依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第 30 條規定,15日將黨產處字第106001號處分書送達予被處分人國民黨,並通知應於該會函文送達30日內繳納上述追徵價額,昨天是繳款的最後期限,因此,黨產會於今日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另依該會台黨產法字第1060000032號解釋令「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6條第3項所稱『其他財產』之範圍」之解釋:基於政黨政治並為保障政黨公平競爭,避免侵害政黨之本質及其憲法地位,該條例第 6 條第 3 項所稱之「其他財產」,不包括該條例公布日後所合法取得之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以確保基於政黨本質所取得的合法財務來源收入,得維繫政黨一般性正常運作;故該會追徵的財產範圍,並不包含被處分人國民黨於黨產條例公布亦即去年8月 10 日後所合法取得之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的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等正當財產,俾符黨產條例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之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