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永豐金控涉嫌透過子公司掌握的境外公司,違法超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紙上公司53億元,繼6月首波搜索並於17日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18日裁定羈押禁見後,檢調昨天再度展開第二波搜索、約談,訊後考量永豐金控副總經理陳佳興涉嫌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兩名張姓女秘書、黃姓女專業經理人請回。

檢調在比對查扣證據文件,並在12日提訊何壽川之後,昨天發動第二波搜索,並第二度約談永豐金資深副總陳佳興,他在6月18日首波搜索約談,曾以證人身分約談後請回,但檢調最近整理卷證資料發現,陳佳興兼任永豐銀營運總督導外,同時擔任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永豐金香港財務公司董事,負責處理永豐金租賃掌控位於香港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

檢調調查至少三大塊案情,包括何壽川等人自98年10月間起,以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境外Grand Capital Limited (下稱GC公司),疑違法放貸予境外無實際營運的紙上公司J&R Trading Co.Ltd.新台幣50餘億元。

以及永豐餘集團透過YFY、元太科技,投資三寶 建設董事長李俊傑控制的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GC )可交換公司債,並透過境外公司層層控制,最終控制了上海1788房地產大樓;還有,102年永豐銀與台銀共同主辦無抵押貸款4.3億美金給Star City等4家三寶集團的紙上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