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三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院今天(10日)下午一審宣判,21名被告當中,關於妨礙公務、毀損公物等罪有11人遭判3-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其餘無罪。面對這樣的結果,眾當事人在宣判結果出爐後召開記者會,被判有罪的謝昇佑第人在第一時間表達他們的心情與想法。
相較於日前同為反服貿佔領運動,「三一八佔領立法院案」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全數獲判無罪,本案當事人的處境則由判決結果一分為二,其中遭判有罪的11名被告,有4人選擇於宣判後記者會拿起麥克風,用自己的方式來宣讀對國家罪名的看法:

現在看來略帶點白髮的謝昇佑,回想當時的情境,他是這樣說:
「回想行政院的事件,我心中不會有恨,如果歷史重來一次,那個當下我們還是會做同樣的事。作為一個公民,我們行動不是因為對現在的法律感到懼怕與否,而是看到我們的政府做了一件不正義的事情、做了一個不對的事情,基於公民的責任就要出來反抗。」(謝昇佑,妨礙公務,有期徒刑4個月)

帶著血氣方剛的青年許哲榕,選擇的將問題回歸到國家主權上,用另一種方式來面對判決結果:「對這樣的判決我不意外,因為我是台灣人,中華民國從來就不是我的國家。」(許哲榕,妨礙公務,有期徒刑5個月)

整場記者會中唯一發言的女性,對改革司法曾抱有期待的李冠伶,在遺憾與失落之中,希望從自己的經驗,指出整場判決的矛盾:
「對於司法有想望的人而言,看到我們司法淪落於此,是很大的失落。我們希望司法能拉到憲法層次,這樣我們不管任何的司法判決都能加入人民的因素,我們的判決才會有省思的深度;我們當初有邀方仰寧(時任中正一分局長,佔領運動期間的重要指揮官)來當證人,但檢方從來不傳,法官也不傳,這就代表了我們的司法改革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李冠伶,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有期徒刑4個月)

外貌上明顯有著較多社會歷練的許順治,則希望更多人知道,他身上這條毀損公物的罪名,背後真正的原因:
「我搬拒馬被判4個月,但我搬拒馬,是為了讓裡面受傷的人方便出來就醫,清出醫療通道,卻被說破壞公物,這個司法真的很荒謬。」(許順治,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有期徒刑4個月)

在4位有罪當事人的告白之後,本案的辯護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提出自己的看法作結。他認為本案當事人因為馬政府引起的危機感,而站出來表達自己的聲音,很遺憾政府與司法不願正視;在記者會的最後,尤伯祥特意表示要向323的全體參與者表達致敬,於現場感謝每一位參與者,盛讚他們「守護了台灣的憲政」,並以此為記者會作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