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因前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強勢闖關《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委員會審查,前後歷時僅約30秒,引發各界砲轟「黑箱服貿」爭議,日後更引發24天佔領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抗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多罪起訴學運領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要角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台北地方法院31日也宣判「全數無罪」,而在判決書上的理由是,太陽花學運「符合公民不服從」之要素。

北檢起訴書指被告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等人俱屬其等個人意見之表達,尚難謂有勸誘或慫恿鼓勵不特定第3人自立法院外進入立法院內之客觀煽惑情事;而被告魏揚、曾柏瑜雖有在場召民眾加入佔領立法院之言語。台北地院判決書上寫到,在別無積極證據下,實在無法排除係已經決議共同參與本件佔領立法院行動之人,此舉究與「煽惑他人」之要件有別,難以認定主觀上有煽惑他人犯罪之故意。

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之行為,法院認為因學運抗議之起因是,認為立法院無法表彰民意,遂以佔領立法院之方式進行抗議,為達到阻止立法院院會草率通過服貿協議之目的而為之象徵性暨政治性言論,且因服貿協議影響之行業及領域甚廣,與個人經濟、社會生活密切相關,攸關國家未來政治、經濟發展甚鉅,「足認其等前開動機及目的與公眾事務有重大關聯」。

而張慶忠宣布將服貿協議視為已審查送交院會,實際上已無再經過院會或送回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或議決之可能,以當時之客觀情狀,實際上已無期待可能即時可資救濟之有效管道,「與其等反對服貿協議輕率送院會存查通過,並主張立法院重新實質審查服貿協議之訴求,二者相較衡量,佔領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之行為,『所造成之損害顯然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之利益』,因此,被告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陳為廷、魏揚、林飛帆、曾柏瑜、陳廷豪的行為已符合『公民不服從』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