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確定明年元旦「特偵組吹熄燈號」。自2007年4月成立至今,特偵組歷經約10年,過去曾辦理重大貪瀆弊案與經濟犯罪,特偵組廢除後,未來其業務將會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與王定宇等人提案,有鑒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特偵組)設立後,其掌權過大卻無監督機制,並且辦理案件時,多次引發爭議,導致民眾對於檢察系統的不信任,另為了落實檢調系統精簡,因此提案刪除《法案組織法》第63條之1的修正草案。

立法院9月初審通過廢除特偵組時,遭到國民黨立委極力反對,因此,該法案在立院經過1個月的協商冷凍期後,18日在立法院院會表決處理。國民黨在表決時仍高喊「反對廢除特偵組」,但表決結果,民進黨團以優勢人數贊成66票、反對23票通過刪除特偵組法源,立法院長蘇嘉全則宣布三讀通過。

正式通過三讀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過去特偵組是在大家的期待下誕生的,但歷經2013年發生馬王政爭時,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監聽國會,原本為提升司法獨立的特偵組,卻成為政治打手的黑機關,特偵組已不再是打擊犯罪的單位,未來案件偵辦將回到地方檢察單位,也可避免職權疊床架屋的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