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舉行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的人事審查案,不過,由於黃瑞明的妻子就是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其中關聯引發熱議。黃瑞明面對立委質詢時回應,未來針對他的妻子尤美女所聲請的釋憲案,他會迴避。他強調,「迴避制度有法律規定,該迴避而不迴避是違法,不應迴避而迴避是怠忽職守」。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黃瑞明的大法官人事審查時提到,黃瑞明有33年的律師經驗,其法學素養無庸置疑,不過,未來若擔任大法官,面對聲請釋憲案時,何種情況需要進行迴避?蔣萬安繼續追問,若是其妻子尤美女所提出的法案是否會迴避?

黃瑞明回應,只要法案不涉及金錢財產等利益衝突,按照法律規定是不需要迴避的,他認為,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遵守,「我不能隨便脫離法律的規定。」不過,黃瑞明表示,若過去代理的客戶來聲請釋憲案,他會迴避,而他的配偶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他也會迴避。

黃瑞明強調,以立法的基礎來看,立法院最後討論出來的法案是屬於立法院的,不是個人也不是委員的法案,按照目前法律規定不需要迴避。黃瑞明說,迴避制度在國內已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對大法官釋憲在什麼情況下該迴避,有嚴謹的法律明文規定,他會非常嚴謹的依照法律規定的迴避要件,來決定是否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