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決議蔡英文總統將補提名11席監察委員後,總統府也立刻成立2016監委補提名小組,並由副總統陳建仁、中研院特聘研究員蕭新煌擔任正副召集人。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18日表示,第一次小組會議將於112日舉行,規劃將於明年1月下旬提出監委被提名人名單,並於立法院下個會期進行同意權審理。

針對第5屆監察委員補提名審薦小組成員,黃重諺表示,召集人將由副總統陳建仁擔任,副召集人則由中研院特聘研究員蕭新煌擔任,其餘委員包括前監委及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前監委及前政院秘書長劉玉山與及前大法官林子儀

黃重諺表示,112日將召開第一次審薦小組會議,確定所有提名作業時程,並預計在明年1月下旬完成提名作業,蔡英文也會將名單送進立法院,於下會期進行審議。

黃重諺表示,過去監委提名包括社會推薦與自薦,審薦小組則會針對這些名單進行審議。

根據監察院組織法第 3-1 條規定:

監察院監察委員,須年滿35歲,並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中央民意代表一任以上或省(市)議員二任以上,聲譽卓著者。

二、任簡任司法官十年以上,並曾任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上司法機關司法官,成績優異者。

三、曾任簡任職公務員十年以上,成績優異者。

四、曾任大學教授十年以上,聲譽卓著者。

五、國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執行業務十五年以上,聲譽卓著者。

六、清廉正直,富有政治經驗或主持新聞文化事業,聲譽卓著者。

前項所稱之服務或執業年限,均計算至次屆監察委員就職前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