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軍中將副司令柯政盛因涉嫌為中國在台灣發展組織,分別遭高雄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判刑14個月,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處柯有期徒刑1年2個月定讞。柯也成為所有因共諜案判刑定讞的退役將領中最高軍階者。

檢調指出,前海軍中將副司令柯政盛12年前退役後,認識被中國情報機構吸收的台商沈秉康,沈透過安排出國旅遊、邀宴吸收柯政盛;柯再利用海軍人脈關係替中共發展組織,並介紹海軍周姓、徐姓少將和中國統戰官員會晤。

一、二審判決皆認為,柯政盛長期受國家栽培,卻罔顧國家安全,引介我國高階將領給中國有可乘之機,違背軍人效忠國家信念,雖然是未遂,仍依國家安全法分別判處柯政盛和沈姓華橋各1年2個月和1年的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定,柯違背軍人應效忠國家的最高信念,今日駁回上訴,依國家安全法將他判刑14月定讞。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今天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呼籲後備軍人要以國家安全和利益為重,不要有任何對不起或傷害國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