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最近通過新的選舉法,明定遭法院定罪者不得成為政黨黨員,此舉將使緬甸反對黨全國民主聯盟,可能被迫開除遭判刑羈押的領導人翁山蘇姬。

根據美國之音星期三(10日)的報導,緬甸官方報紙在9日刊登新的政黨登記法令規定,對於任何遭法院判刑者,一律不可以成為政黨的黨員。這個新法令的通過,首當其衝的就是反對黨領導者翁山蘇姬。

去年8月,翁山蘇姬遭指控違反軟禁規定,讓一名游泳前往她住處的美國男子留宿,被法院判決3年苦役,但她的刑期最後被緬甸軍政府首腦丹瑞減為在軟禁18個月。

緬甸將在今年舉辦選舉,新通過的政黨登記法令,可能將迫使反對黨開除翁山蘇姬的黨籍。

翁山蘇姬所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贏得了1990年緬甸的大選,但軍政府卻拒絕接受選舉結果。(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