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俗影響民眾生活至深,民眾在碰到嫁娶、祭祀等重大節日,往往會依循習俗的指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表示,一旦習慣習俗的引領,可能會無視於習俗對於性別的宰制。遵守習俗的同時,應該有更多人性考量及彈性運作空間。

根據2005年台灣性別教育協會對臺灣女性最無法忍受的傳統習俗調查,高居第1名的是「女性不管未婚已婚,名字都不會被列入族譜」;第2是「未婚女性若往生,只能住到姑娘廟」;第3是「女生結婚時,娘家要往外潑水。因為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出嫁的女性,似乎就與原生家庭斷絕了聯繫。

習俗上,年初二多數出嫁的女性都會返回娘家;年初一返家,則會給娘家帶來霉運。賴友梅認為,習俗在民眾生活裡無所不在,但遵守習俗時,卻缺少了一點人性。

賴友梅說,一名長期照顧娘家雙親的女性案例中,雖然女兒與雙親感情至深,卻無法逃脫習俗的枷鎖,讓她選擇在年初一時離家,之後再返回。習俗落在女性身上的擔子,成為現代女性懼怕進入婚姻的其中因素,因為一旦進入婚姻,就代表與原生家庭的割裂。

今年年節,賴友梅嘗試讓原生家庭與夫家兩方聚餐圍爐,不但在除夕夜實行,也在年初二這麼做。賴友梅說,此舉不但解決年夜飯欲與娘家一同享用的想法,初二再一同聚餐,也解決妯娌姊妹間炊煮洗滌的問題。

賴友梅補充,娘家與夫家都在板橋,地緣之便加上雙方家庭都支持,才讓年節減少任何一方不得團圓的遺憾。她強調,女性如果要突破習俗中的性別限制,除了自己的聲音要夠大聲,溝通工作也很重要。

賴友梅認為,人性才是去體驗生活時最重要的主因,也許全面推翻習俗中每一項性別不平等的觀念很難。但在各方面一點一點都改進,可以讓女性與男性都生活地更好。(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