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舉會今(2)日下午舉行會議,討論趙天麟請求遞補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所遺缺額,會中幾輪表決後決議基於法律具有一致性、不可切割為兩種適用方式,因此通過由趙天麟遞補高雄市議員缺額。

中選會表示,黃紹庭因雙重國籍而當選無效,中選會決議撤銷他的當選資格,並註銷其當選證書,已於9月29日正式公告。而原選舉區落選人最高得票數者趙天麟亦向中選會提出請求遞補。

中選會強調,因黃紹庭是依據修正前的選罷法規定,撤銷其當選資格。基於法律應有一致性、不可切割為兩種適用方式,因此有關趙天麟是否可以遞補所遺缺額,應依據選罷法修正前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遞補。

選罷法修正前的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當選人就職前自然死亡或經判決當選無效者,依得票數之順序遞補;無人遞補時,應定期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