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稍早已正式簽署里斯本條約。德國原來亦如捷克與愛爾蘭,遲遲未能批准里斯本條約。德國聯邦議院與參議院已分別在2008年4月24日及2008年5月23日通過里斯本條約,原本同樣只要德國總統侯斯特.科勒(Horst Köhler)簽署即大功告成,但是聯邦議院基督教社會同盟(CSU)議員彼得.高魏爾(Peter Gauweiler)隨即提起憲法訴訟,直到今年6月30號憲法法院才宣告判決。

高魏爾之前也曾將里斯本條約的前身──歐洲憲法草案提交憲法訴訟,最後總統柯勒亦因此未能簽署該草案。

里斯本條約的德國反對者理由各有不同,高魏爾擔心歐盟收取過多權限,將使德國主權流失,侵害德國的民主與權力分立原則。左派黨團則擔心危及德國的軍事控制權等。

在6月30日的判決中,憲法法院宣判:德國國會就里斯本條約而通過的同意法(Zustimmungsgesetz)是合憲的,但是聯邦議會以及聯邦參議院必須擁有充足的參與歐盟事務權利,德國的相關法律應做修正,在修正前總統柯勒尚不得簽署同意。

德國聯邦議院與參議院已分別在9月8日及9月18日通過修正法案,總統柯勒已於昨日(23)正式簽署里斯本條約,德國總理梅克爾對此表示歡迎,稱條約能在德國大選年通過是「巨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