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11日宣判,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雖然獲判免刑,卻必須與前總統陳水扁等共同攤還約1億元不法所得,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今(13)日表示,陳鎮慧看到就覺得很恐怖、也相當擔憂。

陳鎮慧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等案,遭特偵組起訴,但在偵訊中協助檢方追訴陳水扁等人,因此北院一審宣判時,全部罪責都獲判免刑。但是在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卻必須與陳水扁等4人共同被追繳約新台幣1億元的不法所得。

林達傑指出,雖然陳鎮慧獲判免刑,但還是被認定為共犯,從最高法院過去的判例來看,只要是共犯都必須被追繳不法所得。因此陳鎮慧即使上訴,也還是會被判必須共同攤還不法所得約1億元。

林達傑說,目前他傾向本案陳鎮慧部分不再上訴,但是還必須與陳鎮慧做最後的討論再做決定。林達傑這兩天翻遍過去無數的案例,但是他發現類似的案例非常少,想要從過去的案例找到支援相當困難。

林達傑表示,目前他只能夠樂觀期待未來檢察官在執行追繳不法所得時,能夠分別指定各共犯必須分攤多少比例;由於陳鎮慧在本案中沒有獲取任何不法所得,林達傑希望能夠藉由檢察官執行方式的選擇,來協助陳鎮慧解套。

他說,本案陳鎮慧部分的追繳不法所得將是未來的指標,畢竟陳鎮慧因為配合偵審獲得免刑,希望追繳不法所得時,也能夠因為配合偵審且沒有不法所得,而能夠獲得檢察官從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