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等被控貪污、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明(11)日下午4時將對13名被告一審宣判。北院10日晚間證實,已收到陳水扁具狀,表明拒絕到庭聽判。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國務費、洗錢、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扁珍索賄、賣官等案,明(11)日下午4時宣判。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合議庭在10日下班前已收到陳水扁委請公設辯護人所遞陳明狀,表示明天拒絕到庭聽判,合議庭將評議是否提訊扁。

根據特偵組去年起訴書,扁家4大案共有14名被告遭起訴,其中牽涉最多案件的是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陳

水扁部分,除南港展覽館案外,其餘案件也都遭到起訴,如果罪名成立,扁珍最重可被判無期徒刑。

此外,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前科管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蔡銘杰、蔡美利、前力拓負責人郭銓慶、陳水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妻舅吳景茂、吳景茂妻子陳俊英,也都遭起訴。陳致中夫婦能否獲緩刑,備受關注。

本案較為特殊的被告是蔡美利,由於蔡美利罹患賈庫氏症,自本案首度開庭就沒有出庭,並以重病為由委請律師提出停止審判聲請,因此蔡美利的部分明天應不會宣判。

至於在南港案部分,當初台北地檢署另案起訴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與7名評選委員,這8人仍由北院其他合議庭審理中,尚未定出宣判期日。

為因應明天可能湧入大量民眾,北院仍維持旁聽證抽籤的規定,僅開放20名民眾可以旁聽;場外也已經通知轄區分局,希望警方能支援周邊的秩序與維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