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司法案件明天一審宣判,陳水扁辦公室今天公布庭外辯護答辯書全文向全民報告,強調陳水扁沒有貪污、收賄,就司法而言,陳水扁是無罪的。

陳水扁辦公室與扁案原委任律師團下午公布陳水扁庭外辯護答辯書全文,分中、英文兩版本,長達18頁,約1萬1000餘字。

扁辦表示,國務機要費案每一筆經費支用均有案可查,何來貪污罪名?龍潭案,所有的證人都表示陳水扁完全不知道有交付金錢,只憑推論就認定陳水扁收受賄賂。

洗錢案部分,扁辦指出,所有的資金帳戶及受益人沒有一個是屬於陳水扁,也沒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陳水扁曾知悉、參與並經手任何洗錢行為。

扁辦指出,陳水扁對於政治獻金的募集、管理與使用,以及對家人的管束確有可議之處,陳水扁應負起相關政治及道德責任,但陳水扁沒有貪污,更沒有收賄,就司法而言,陳水扁是無罪的。

扁辦表示,扁案審理過程中有太多違法濫權的事證,包括押人取供,逼人認罪;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在正式分案後,違法違憲的更換法官,將全案交由特定法官審理等,在在證明相關司法作為只是假「反貪腐」之名,行政治鬥爭與追殺之實,因此,陳水扁選擇在法庭外向全國人民提出辯護。

同時,扁辦說,扁案不是法律案件,而是政治案件,在這個案件中看不到真相,看不到真誠的政治改革,並希望陳水扁所承受的一切能在歷史的法庭得到重新審判的機會,在台灣人民的心中有得到公正評價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