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扁家偽証案,台北地院今天(1日)下午宣布判決結果。財團法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認為,司法院應該要公布客觀的裁量標準,以昭公信,不要讓法官背黑鍋。

針對扁家偽證案,包括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陳幸妤、趙建銘,以及陳致中等人,都因自白表現,而獲得酌量減刑,唯獨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不認罪,不符減刑要件,判刑達1年6個月。雖然林峯正不願評論審判中的案件,但針對制度面程序問題,他認為,仍有討論的空間。

林峯正表示,過去長期以來,同一類型的案件,在各地方法院有不同的量刑標準,導致相同的案子,卻產生不同的判決結果,也容易引起各界的爭議。雖然尊重法官有裁量的空間,但林峯正表示,司法院應該要清楚說明裁量標準,不是片面只看有沒有自白,決定是否予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