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元輝觀點》廣電媒體必須動起來打假

    新聞 胡元輝觀點》廣電媒體必須動起來打假

    2017.08.04 | 11:30

    全球肆虐的假新聞究竟要如何解決?迄今為止仍然困擾各國。事實上,假新聞源遠流長,「打假」同樣會是漫漫長路,並無捷徑可由,但若不以具體行動壓制此波以新興傳播工具為主要傳播通路的假新聞,不僅魔高一丈的結果可以預期,最終甚至可能摧毀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信任基礎。因此,許多歐美國家都已展開「打假」總動員,有意思
  • 胡元輝觀點》吳清友走了,留下文人俠骨風範

    新聞 胡元輝觀點》吳清友走了,留下文人俠骨風範

    2017.07.20 | 10:22

    吳清友先生走了,走的突然,令人感傷,更令人懷念。我和吳清友先生雖無深交,卻有幾段因緣,足以見其為人。在自立晚報社服務時,報社曾因財務運作吃緊,而有關門的壓力。他主動與我聯繫,希望這份有歷史、有品質,具批判力與本土意識的報社能夠存續。當時我雖因故將離開報社,仍在相同心情下共同做了一些努力,不過,資金籌
  • 胡元輝觀點》「假新聞」不能讓它繼續假下去!

    新聞 胡元輝觀點》「假新聞」不能讓它繼續假下去!

    2017.05.15 | 12:10

    俗語有句話:「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換言之,一般人相信,若是真相,總能撥雲見日,不必擔心假象的混淆。若有人想要以假亂真,最終亦達不到目的,所謂真金不怕火煉的意思。但是我們也常聽到「眾口鑠金」這個成語,意思是一個人信口雌黃,不易取信於眾,但如果很多人都這麼說,便可能讓人信以為真。所謂「人言可畏」,
  • 胡元輝觀點》似是而非的反新聞自由論

    新聞 胡元輝觀點》似是而非的反新聞自由論

    2015.07.30 | 12:27

    新聞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恁誰都同意。就像開車上路,固然有行的自由,但總不能愛怎麼開就怎麼開,甚至來個逆向行車,超速奔馳,不但讓自己陷入險境,更可能車毀人亡、傷及無辜。但甚麼是新聞自由的上限?甚麼是無限上綱?卻不能顛倒事理,胡亂編派,總要有其道理才行。 此次反黑箱課綱運動夜衝教育部所發生的警察逮捕記者事件,引發侵害新聞自由的批評,但也同時出現一些維護論調,口口聲聲新聞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卻說不出令人信服的逮捕理由,甚至為了批判新聞自由「被濫用」,反而編出一些似是而非,魚目混珠的說詞。其犖犖大者如下所列: ──教育部沒有邀請採訪,記者怎能不請自來:政府單位不邀請,記者仍然採訪之事多矣。小從各種政府會議,大至318運動佔領立法院、衝入行政院,新聞工作者向來無役不與,未曾聽聞政府要以事前邀請為採訪要件,更無任何逮捕前例。「事前邀請說」如若成立,不僅新聞媒體揭露事實、報導真相的基本功能無由發揮,政府執法前後矛盾、雙重標準的荒謬作為亦將暴露無遺。 ──法已明文禁止,記者豈有特權:為政府辯護者強調我國刑法第306條既已明定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記者豈容例外。問題是肩負第四權職能的新聞記者本即擁有若干「特權」,例如免於證言、不受搜索的防禦性權力,即非一般人所有。而進入政府設施或侵入他人財產以獲得所需資訊的外求性權利,更被許多學者視為實施新聞採訪的必要特權。這些權力雖然不屬絕對權力,但新聞工作者擁有與眾不同的特權殆不容置疑。 姑不論刑法第306條是否適合援引來合理化逮捕記者的作為,即就該法條而言,亦將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之犯罪要件明訂為「無故」。記者在反黑箱課綱事件中進入教育部採訪,套用大法官會議針對記者跟拍行為所作的689號解釋文,乃採訪「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並「具有新聞價值」,怎能算是無故侵入?法律不能違背憲法,我國憲法既已保障新聞自由,認事用法又豈能違背民主國家之憲政精神? ──今日可以闖教育部,明日也能衝總統府:有些不明新聞自由要義者指稱,今天如果可以認同記者闖入教育部採訪是合法行為,明天記者也可以隨便衝總統府,那國家豈不秩序大亂?這句話表面上看起來合理,實際上是不折不扣的詭辯。支持記者可以隨學生進入教育部採訪者的觀點,清楚界定進入採訪的行為係基於公共利益,且無明顯妨礙執法作為,非法破壞公物之情事,如果無此要件就率爾衝入總統府當然非新聞自由所允許。 今日可以如何,明日也能如何之說,完全置新聞採訪之必要前提於不顧,不是對新聞自由的曲解,就是明知兩者有別,仍要故意混淆之歪論。台大副校長批評警方作為違背新聞自由,竟有人「故意」闖入他的辦公室,聲稱其擁有新聞採訪之自由,但副校長辦公室根本無新聞事件發生,此非「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又是甚麼?此非顛倒事理、胡亂比附,又是甚麼? 其實,民主國家的政府如何處理抗議事件向來受到檢驗,也向來是衡量一個國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標。發生在2011年的美國佔領華爾街運動,群眾抗議風起雲湧,佔領行動更一度聲勢浩大,美國警方不僅壓制抗議者,亦發生不少阻撓、攻擊,甚至逮捕記者的情事,此一作為自然遭到美國輿論強烈批判,媒體與新聞團體群起而攻之。以紐約為例,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各媒體與倡議團體即致函紐約市警局,要求與警方面對面討論此事,紐約市警局除了與抗議代表見面外,並發布命令要求警察不得無理干預媒體接近採訪佔領華爾街運動。 對新聞媒體功能最通行,卻也最傳神的說法之一就是將它形容為「看門犬」。誠然,從民主運作的角度言之,新聞媒體存在的最重要價值就是監督有權有勢者的作為,而政府正是其中最需嚴密監督的對象。反黑箱課綱事件中的新聞工作者不僅是事件發展的報導者,也是履行監督政府執法作為有無不當的第四權實踐者,甚至群眾衝入教育部的作為亦將因新聞工作者的公開揭露,得以接受大眾的檢視。反新聞自由之論調將媒體作為「看門犬」的功能隨意閹割,豈是民主之福? 作者:胡元輝(中正大學社科院副院長、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