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等原住民團體今(8)日召開莫拉克風災5週年國際記者會,在莫拉克風災重建會舉辦卸牌活動之際,也呼籲政府勿卸牌也卸責任。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黃智慧質疑,「許多受災的古老原住民部落面臨文化流離失所的困境,政府要把這些當成政績嗎?」

莫拉克風災發生將屆5週年,期間政府制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撥款1200億特別預算進行重建,而行政院重建會對莫拉克風災的重建任務也將於8月29日裁撤。

針對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缺失,黃智慧提出兩大訴求,首先呼籲重建應以各族群文化為主體,特別條例的「劃定特定區」、「安全堪虞區」要重新評估和監測大地,並改正這種限制原住民返鄉的不當政策;其二,則是要求政府承認,「永久屋」政策衍生出無法解決的難題,而原住民簽訂戶籍「第三方契約」是違反人權的,永久屋不具有部落機能的事實,讓原住民生計陷入困境,部落文化也斷層了。

莫拉克風災遭滅村的村落,除小林村外,屏東好茶部落也是其一遭土石流滅村的部落。屏東縣魯凱族好茶部落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李金龍表示,入住「永久屋基地」有很多擔憂的事情,五年的過程,雖然族人極力尋找產業、文化延續的解決之道,但還是無法解決實際面的問題。

李金龍指出,整個重建政策沒有建制公墓的部,強調「公墓是我們族人靈魂回家的地方,我們原住民死要在一起、活要在一起」,他希望政府能有完善的檢討和交待。

談及受災戶簽訂「第三方契約」後,即不能再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困境,屏東縣排灣族大社部落社區發展協會代理事長勒格艾・巴瓦瓦隆說,「不遷戶籍是因為那是我們的根,那是我們居住、生長的地方,為什麼要逼迫我們離開那個地方?」,他也向政府呼籲,他們願意自己重建部落,讓後代復興部落,政府不要讓受災戶做一輩子的流浪漢。

黃智慧質疑,八八水災受災山區的部落將近90個,但政府在災後安全堪虞的策訂只花三、四天,「有這種這麼神奇的效率嗎?」。她也補充,現在的永久屋沒有耕地、沒有公墓,它的文化機能是不健全的,而耕地即是生計問題,政府說「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好像回到耕地不會受到影響,她批評「這就是天大的謊言」,從永久屋基地到原鄉耕地需1個半小時的車程,永久屋的地點並沒有考量部落需求,原住民被迫改變生計,到都會打零工。

高雄縣布農族南沙魯部落的學校校長伊斯南冠・達亥質疑,政府利用一些無意義的工程,分食了重建經費一千兩百億,「在原鄉看得清清楚楚」;而林務局花了10幾年把原始森林砍光,水利署更用兩年時間把山林炸破,但發生事情卻要受害者離開部落,也不思考應該追究主事者的責任。

台東縣嘉蘭部落國賠訴訟案律師林三加指出,許多部落提起國賠訴訟,因為中央地方及政府機關,全都否認有任何人為疏失,認為這是天災,但河川整治、林務局的造林政策可能都是致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