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條款
- 使用條款
- 本Newtalk新聞網站是由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規劃,當您進入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的內容。如您無法接受本使用條款的內容,為了避免彼此的困擾,您有權離開或隨時停止閱覽本網站。
- 您進入本網站後,可能會連結至其他業者或個人所經營的網站或資料庫等,先驅媒體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對於所連結的結果及其內容,概不負相關責任。
- 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您經由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所下載的軟體或資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對於您因前面所述之下載行為引發的損失,亦不負賠償責任。
- 本網站所刊登的廣告相關內容、文字與圖片的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皆是由各廣告商自行提供。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僅接受委託刊登,不對前述廣告的正確性與可信度負任何責任,請您自行斟酌與判斷。
- 本網站提供開放發表言論(網友回應),您可針對新聞時事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您的回應文字會公開於本網站中,供他人任意閱覽及討論。
- 您發表言論時,應對自己的言論負完全責任,請勿藉由本網站發表任何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權、名譽權)的言論。
- 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無法確保「網友回應」內所發表言論的真實、正確以及合法性,對於可能違法或引起爭議的言論,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刪除、編輯的權利。您一旦在本網站上發表言論,就視為已經同意受到拘束。
- 任何經由您自願或主動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網站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檔案等),視為您已將該資訊的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予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同意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前述資訊。您應保證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訊,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
- 您如違反前款規定,或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使用、修改、重製、公 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前揭資訊而受到侵權的指控,您應確保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致因而受到商譽或財產上的損害,否則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張您應負賠償責任。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得進而依據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令行使保護權利之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等損害的賠償)。
- 本網站為解決您使用時所產生的困擾,特別提供服務信箱,您應瞭解此服務僅針對一般性的使用問題作建議,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並不保證建議可以有效並正確地解決個別的電腦突發狀況。由於網路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您採用相關建議前,應視個別的系統需求,請教專業人員,以利使用瀏覽。
- 您可能透過本網站連結至其他網站進行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介入您與廠商或個人間的任何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行為,對於您所獲得的商品、服務或其他交易標的物亦不負相關責任,您不得對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主張。
- 您進入本網站,即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您所在地的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的國際慣例。
- 您進入本網站即同意並保證,不透過使用本網站的行為,進行任何可能造成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受損的行為,其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傳輸、散佈電腦病毒;
- 侵入電腦系統;
- 竄改網站內容;
- 侵害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網站上;
-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提供虛假不實、引人犯罪的訊息或廣告;
- 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足以侵害他人權利的資料於本網站;
-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的保密義務;
- 其他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 對於任何違反本條款的人,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得依本使用條款的契約關係及相關法令行使權利。本網站並得隨時不經通知拒絕或終止您使用本網站的權利。任何違反本使用條款規定的人,對於第三人因而向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張侵害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著作權或所有權等)時,除應依前款的規定負其責任外,並有義務依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有用的訊息、協助及授權,以評估、抗辯或平息此一主張。
- 您應瞭解本網站有時可能會出現中斷或故障等現象,而宜自行採取防護措施。先驅媒體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因而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喪失、錯誤、遭人篡改或其他經濟上損失等情形,雖深感遺憾但不負相關負責。
- 本使用條款的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使用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包括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而應適用外國法律的規定)。
- 本使用條款的任何爭議,均應依中華民國仲裁法,由台北市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