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到起訴,儘管當事人依舊喊冤,並認為一切都是企圖影響年底選情的政治操作,然就個人的認知而言,並不覺得當前的法治社會,存在著構陷入罪的可能性。換言之,檢方所指控的諸項罪狀,包括幾個帳戶間的頻繁轉帳,乃至於財產來源不明等事項,應當確有其事,但重點就在於當事人如何就這些疑點做出自清,並說服法官相信,才有還自己清白的可能。 

真相的釐清,且待司法審理,倒是值得探討的,既然候選人尚未正式登記,國民黨為何不乾脆比照林智堅模式,也來個「換妙」呢?對此,可以想到的理由很多,包括: 

(1)事件屬性:官司離定讞之日尚遠,不像論文抄襲是一翻兩瞪眼,直到選舉結束前,都還能持續以「司法迫害」來凝聚支持者的同仇敵愾,剛好可沿用「當選過關,落選被關」的老梗。 

(2)外擴效應:年底選戰的聚焦點,不外乎幾個有可能政權易手的區域,包括台北市、桃園市、頂多加個新竹市,宜蘭顯然不會是焦點,即便接續事態擴大,也不致於影響大局,所以選擇賭一把。 
(3)民調變化:當然,最關鍵的,絕對是事件對民意支持的傷害程度,林智堅因著論文門重傷,不僅民調從大幅領先到小幅落後,從而也讓民進黨流失了年輕人的支持。相反的,林姿妙縣長打從貪污案被揭露開始,民調始終領先對手一定的幅度,這讓國民黨有恃無恐,評估要過關應不成問題。相信這才是選擇不換、繼續力挺到底的主因吧! 

然而,不僅是我、相信很多人都同感納悶,端看林姿妙其人,實在很難想像為何其民意支持度始終不墜?據悉,她在民間的走動相當頻繁,憑藉著與基層「搏感情」,讓縣民頗有種自家媽媽般的親切感,可謂之箇中關鍵。民眾在進行投票選擇時,其實也不會有太多想法,反正政治人物全都一個樣,倒是誰真的曾做到讓自己有感,大概就選給誰了吧! 

對於選民這般訴諸於情感的投票選擇,只要符合自己的偏好意志,知道自己為何而選,基本上都屬於「理性」的投票行為。然而,您的個人理性,是否符合集體的公共利益,就相當值得探討。為了諸種傳統禮俗的kimoji,而忽略其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危害,讓選票作為監督施政的力量流於無形,是否又是民主社會所樂見的麼? 

民主,不存在先驗性的價值,沒有哪一黨獲勝才是民主,也沒有為什麼而投才是民主,即便只是因著候選人曾經前來致哀而投,選舉的結果,都是民主的表徵。然而,民主是否持續優化,端賴選民能否多一點站在公共利益著想,顯然這是每個人都需要自我期許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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