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訊發達的社會中,只要透過通訊軟體就能得到即時新聞,新聞的傳播速度也很快速,透過社群軟體的分享功能,很快的就能講消息散播出去,媒體為了取得高的點閱率,藉由第一手獨家消息或是聳動的新聞標題吸引觀眾,但近年來媒體在報導新聞時,似乎都是利用「觀眾愛看、觀眾喜歡看」為由報導新聞,有時報導反而過於誇張或是違背媒體倫理。
近期知名YouTuber 黃氏兄弟中的瑋瑋因鏡週刊的爆料而被迫出櫃,鏡週刊或許原想藉由他的知名度、約炮行為或是儘管臺灣已開放同志婚姻卻仍未被全民認可的同志身分博取點擊率及討論度,沒想到鏡週刊反被網友一面倒的撻伐,認為這是侵害隱私權的一部分。
鏡週刊的報導方式是公開瑋瑋的聊天紀錄,內文提及約炮及他是同性戀一事。此事件分成兩個觀點,第一:部分人集中討論的部分在於單身約炮是可以的事嗎?畢竟社會中對於約炮的看法並沒有一致性,有些人認為單身約炮僅是他個人「性開放」,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有些人則認為約炮是不可取的事,更何況他是公眾人物,他的觀眾年齡層可能偏年輕,並未對「性」擁有健全的認識與了解。第二:因不當爆料而被迫向大眾及家人出櫃。儘管臺灣的風氣已偏向開放,但要鼓起勇氣向大家甚至是家人公開出櫃也是一項需要心理準備的事,然而因為鏡週刊無預警的公開私人訊息,瑋瑋被迫公開出櫃,也是此次事件的引爆點,民眾普遍認為直接公開聊天訊息嚴重侵犯了瑋瑋的隱私權,畢竟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聊天訊息被其他人看到,甚至是對此做評論,鏡週刊也為此道歉並下架該新聞。
鏡週刊在報導此新聞前或許應該再三思考,畢竟這次的事件並非像其他藝人一樣,可能是被前男/女朋友在個人的社群媒體上公開,才加以報導,而是直接公開私人訊息,然而聊天訊息明明屬於個人隱私,即便媒體擁有新聞自由,即便他是一位名人,因為說話較具有影響力且擁有較多話語權,行為舉止較容易被放大檢視,但他也是人,仍然擁有自己的隱私權不被侵犯,然而鏡週刊內部並沒有人阻止該報導,反倒利用聳動標題希望藉此博取大眾焦點。我認為新聞內容並不該是損害他人隱私權以及對他人造成傷害,或許鏡週刊原先並未有此意思,但新聞報導出來後造成的結果卻對當事人造成無法抹滅的傷害,媒體作為新聞守門人,不應該以炒作話題作為新聞主旨,在獲得大量資訊後經過編輯篩選、刪減,提供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或是真實的新聞報導,而非藉由侵犯他人隱私或未經查證即捏造不實消息。
除了媒體應做好守門人的職責,身為閱聽人的我們也應對媒體所提供之資訊有辨識能力,而非單方面的從媒體方接受消息,若我們能審慎的選擇新聞,減少對點閱內容不實或不妥的新聞,就能減少媒體報導這類新聞,讓媒體不再只被大眾所不信任。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