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12月8日報導:「外媒指華為恐危害國安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翁柏宗旋即出面說明:不會有此疑慮,因為法規早就禁止使用陸製設備。翁柏宗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102年4G釋照案時,訂定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3條第9項規定,主管機關就系統建設計畫為准駁決定時,應配合有關機關的國家安全考量辦理;也就是說,不能使用陸製核心網路及基地台相關設備。」早已禁用陸製設備。

    但當天民眾於PTT以自身經驗認為:「虎爛」

Aquatics: 幹NCC睜眼說瞎話,第四台一堆數據機都是華為 12/08 13:03

推 nenaw: 虎爛NCC , 我在電信業都還在賣華為的設備了 12/08 13:11

推 skery3188: 不用急著禁止啊,拿來跟美國談條件 12/08 13:11

推 PoloHuang: NCC真他媽有夠爛 12/08 13:16

推 morrislek: 看來總統還是得選dpp 12/08 13:30

噓 nicholaslee: 電信設備一大堆是華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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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查NCC「行動電話第三代行動通信行動寬頻基地臺審定合格清單」94-103年共核准34台華為基地台設備,甚至103年4月21日仍核准第三代行動通信基地臺二台(審驗號螞MP103013-103014),與所稱「在102年4G釋照案時,訂定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3條第9項規定……….,早已禁用陸製設備」之說法不合。

     上開審驗合格的華為基地台設備,NCC放任不管,電信公司是否「配合」政府政策停用或依電信法「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毀損、汰換、暫停使用或終止使用時,應即報請電信總局派員封存或監燬」不得而知。其中台灣之星電信公司擁有的華為基地台設備(審驗號螞MP102036-0)流竄於行動通信「黑台」中,因偷設基地台目前繫訟於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1527號)中。恐怕這34台「華為基地台設備」目前仍在各地流竄,涓滴腐蝕台灣國家安全中。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