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掃黑,點燃綠島暴動

 

以50年白色恐怖時期,羈押在綠島政治犯故事為背景的台視8點檔連續劇《台灣百合》,目前(2004年12月)正熱烈上演,收視率逐漸上飆,其實,與《台灣百合》思想犯故事頗不相符的另一個綠島故事一「一清專案」管訓流氓事件,自1984年11月實施,1987年發生「綠島暴動事件」,造成八人死亡,迄今(2004年)已歷經20年(至2016年,剛好30周年),而當年的管訓大哥,目前許多人雖各擁一片天,但也有不少人早已作古歸西,或流亡海外,望斷鄉關。(本文轉載自2004年12月27日—29日《台灣日報》)

備註: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台灣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人權園區),正推出「汪希苓特區」復舊展,前情報局長汪希苓因江南案入獄,且與一清專案有關,特貼出本文。

本文是根據當時服役綠島,且是事件爆發前後在現場紀錄、撰寫報告的軍官訪問,以及他個人的筆記回憶,如同現場重現。綠島除了關押政治犯之外,這批一清專案的歷史,也應成為台灣人歷史記憶的一部分。

本事:

綠島從日治時代就設有監獄,戰後因228事件及白色恐怖年代,國民政府又在島上廣建更多的監獄,匪俘、政治犯、重刑犯、流氓、慣竊等各類受刑人在這個小島上來來去去,從未間歇。

過去島上一片荒蕪,所以當事時設在綠島,職司管理匪俘和政治犯的新生訓導處(隸屬警備總部前身一保安司令部),就要求受刑人參與興建綠島的公路和其他地方公共建設。於當時並無現代化的車輛、機械輔助,受刑人築路構工全憑雙手,不少人因此而受傷,甚至死亡。其次,綠島位處偏遠,孤懸海外,交通不便情況下,受刑人若有急病,可能因延誤送醫而在島上死亡。當然,在過去人權觀念不彰,受刑人被凌虐的事例屢見不鮮,更多的人因而含冤以歿。

然而,「一清專案」的施行,則始於竹聯幫涉入「江南案」而起,終於「綠島暴動事件」,雖然日後仍有所謂「二清專案」,但在「綠島暴動事件」之後,1992年,郝柏村內閣以號稱「治安內閣」的作風,進行「二清」,則是較單純的流氓掃黑政策,許多一清管訓大哥,如楊登魁等人再度入籠,也有不少大哥,如羅福助等聞風紛紛逃至海外避難。

 

政府縱容 竹聯幫坐大

可以這麼說,一清掃黑,基本土與政治因素有相當大關聯,1970年代末期,黨外勢力崛起,國民黨政府情報單位害怕全台各地角頭與當時新興的本土黨外勢力結合,所以就掌握外省子弟普遍「忠黨愛國」的思想,吸收竹聯幫「總霸子」,綽號「旱鴨子」陳啟禮為旗下情治人員,希望在默許竹聯幫擴大為全國性幫派後,能向情治單位隨時提供地方幫派的動態,使得竹聯幫在台灣幫派發展史上,成為一個異數,直到今天,不少竹聯幫眾仍以「忠黨愛國」自詡,320總統大選之後,由竹聯幫前「虎堂」堂主,綽號「楞子」朱家訓、前虎鳳隊長王蘭夫婦所率領一連串抗議事件,即以此自居。

 

傳統上,台灣地方角頭幫派,因歷史悠久,大多是本省人憑藉地緣之便,在家鄉所建立的地域行小組織;而外省的黑道份子如果未能融入這類以本省人為主角頭幫派,其活動範圍大概就僅止於眷村附近。但成立於1950年代中期的竹聯幫,發跡於台北縣雙和地區,其成員是以外省子弟為主,在幾經與各幫派械鬥,彼此勢力消長後,竹聯幫逐漸掌握大台北地區主要的特種營業場所,號稱「天下第一大-幫」。竹聯幫崛起的原因與領導訓階層的素質有關,該幫許多領導人物皆出身良好的家庭,本身也擁有大專學歷,如前述「總執法」、「軍師」等人且是陸軍官校正期班畢業,所以在幫派組織經營上頗具成效。這個台灣有史以來最大且最有組織的幫派,全盛時期有近萬名徒眾。

不過,讓竹聯幫坐大的主因是政府的刻意縱容。情治單位不希望旱鴨子擴大竹聯幫為全國性的幫派,還要竹聯幫成立美國及香港分部,以便能擔負起情報收集,甚至為政府「執法鋤奸」工作,而這項計畫則因「江南案」的爆發而全面曝光。

 

一清專案 剷除竹聯勢力

「旱鴨子」奉情報局之命,前往美國刺殺作家劉宜良,事後在發覺情報局似乎有將他殺人滅口的意圖時,他以預錄的自白錄音帶將所有經過公布,結果造成情報局長下台入獄,也讓蔣經國兒子蔣孝武因而遠調新加坡。同時,政府也藉著一清專案的實施,急欲一舉剷除竹聯幫業已坐大的勢力。

奉命前往香港發展組織的竹聯幫堂主「老鼠」說,這就是「狡兔死,走狗烹」!

曾被羈押在綠島的「老鼠」咬牙切齒地說:「在香港替中華民國政府發展組織,共匪視我們為敵人,港府把我們看成罪犯,回到台灣,政府又把我們當成流氓!」「一個幫裡的兄弟,全家都是忠黨愛國,被抓了以後,他的父親看到起訴書上有『叛亂』兩個字,結果當場氣死!」

有趣的是,20多年之後,這群當年被國民黨政府耍弄的「忠黨愛國」幫眾,仍然是國民黨等泛藍人士死忠的支持者,依然在各種泛藍的抗爭事件中,扮演衝鋒角色,真是歷史的嘲諷。

 

暴動背景:

嚴格來說,「綠島暴動」並不是單一事件,而是集體性行為,包括本島台東的岩灣、泰源、東成三個職訓總隊所轄的管訓監獄,以及綠島指揮部所管轄的三個職訓大隊等四處監獄集體暴動,不過,率先暴動的岩灣、泰源、東成的監獄並未鬧出人命,反而是最後暴動的綠島第12大隊、第3中隊造成8倏人命事件,因而震驚全國。

 

暴動過程 至仍是謎:

綠島暴動事件,最後僅將被認定是縱火主角,新竹風飛幫的黃庭欽判刑15年(及另外兩人則判刑較輕),以及綠島指揮部上校指揮官張寶成調回警備總部,而平息此一事件,但是,當時的鎮壓過程與事件經過,至今仍是個謎。

綠島暴動主因前面所述,被稱為黑色叢林的管訓監獄一「職訓隊」,專門管理被宣告執行「保安處分」以及「矯正處分」的受刑人。職訓隊隸屬警備總部,全台共有四個職訓總隊:職訓一總隊在台北坪林,職訓二總隊、三總隊、四總隊則分別在台東的岩灣、泰源以及東成,至於綠島則因為警備總部必須兼管全島的防務,所以直接設置一個比職訓總隊更高層級的單位一綠島指揮部。

不過,綠島指揮部跟其他職訓總隊一樣,下轄三個職訓隊,分別是第11大隊、第12大隊以及專門接收新隊員的新生大隊。如果以軍中部隊規模來看,職訓大隊即是等同於營級單位,中隊則是相當於連級單位,在少校中隊長的率領下,一個中隊大約有六個職業軍官,五到八名義務役士官兵,再加上四到六名由總部對外招考的輔導員。

就隊員而言,保安處分的對象就是俗稱的慣竊,矯正處分則是針對流氓而設。眾所皆知:綠島專關押重刑犯,所以綠島職訓隊的保安隊員,除了法院所裁定的保安處分外(最高可長達七年),大部分皆必須在執行是項處分完畢後,再移送一般的司法監獄執行極長的本刑(從5年到25年不等,視涉案多寡、輕重而定)。由於出獄遙不可及,因此保安隊員普遍生活消極、漫無日標。

綠島的矯正處分隊員則多屬1984年一清專案中,由全國各警局所取締的流氓,過去矯正處分是以甲、乙、丙、丁劃分,其刑期分別是四、三、二、一年。由於一清專案從取締到執行管訓都是以特案處理,所以一清流氓並不是以甲、乙丙、丁劃分,而是另設A、B、C三種級別。因此一清「隊員從未被告知自己被裁定級別,更重要的是,縱使知道自己的級別,也無從得知自己的刑期有多長。

 

刑期遲未定 大哥怨懟

因當初一清專案雷厲風行,在全國一片叫好氛圍中,政府並未宣告一清級別所適用的刑期,一直到一清隊員已被執行矯正處分達兩年餘,政府仍無任何宣告刑期的跡象。刑期遲遲未定,使得一清隊員普遍瀰漫情緒浮躁、心懷怨懟。職訓隊內部是採開放式管理,並無一間間隔離的牢房,所有設施皆與軍隊營區相仿,隊員們睡大通鋪,在大餐廳與幹部共同用餐。日常生活除了少數課程安排外,其餘時間,隊員可在幹部的監管範圍內自由活動。

正因為這樣的環境,隊員們得以齊聚一堂、朝夕相處。於是整個營區就儼然成為一個小社會,人性也就在隊員們的互通有無之間,肆無忌憚到處奔竄。高聳的圍牆內,這些無法見容於外界道德規範的江洋大盜、角頭老大以最原始、最粗糙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愛憎悲喜。

「站在營區小山坡向下俯視,我突然覺得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座黝暗幽深的叢林,叢林的深處是一對對充滿慾望的眼神,他們舔著舌頭,準備隨時縱身而起。而我只是一個迷了路的散兵,孤獨而無援。」負責管訓的林明吉士官無奈地說出當年的感受。

果然,這群黑色叢林的大哥,沒多久即以縱火方式,掀開了震驚全國的暴動事件。

政府在實施一清專案之後,一直未正式宣告被取締對象應執行矯正處分的期間為多長。1987年7月1,府正式宣告解嚴,過去一清專案所依據的法源ー「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辧法」也隨之失效,能夠據以繼續執行一清隊員矯正處分的法源,只有半年前甫公布施行的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流氓條例,依據該條例規定,除非處分期間表現不良,否則應執行期間不能超過三年,因此,這些在戒嚴時期被取締進來的一清流氓,在主觀認定:執行期限已屆滿,年底之前應可結束管訓,但當時政府仍不肯正式宣告他們的刑期,一日托過一日,隊員不滿的情緒也日益積鬱。端午、中秋,時序不斷推移,每逢節慶,管區内的氛圍更是低得讓人喘不過氣來。吵架、賭博、門毆等事件越來越多;而隊員們醞釀不計後果,製造暴動,以引起社會輿論注意的企圖早有所聞。

 

熄燈聚賭 拒絶受罰

「整個營區就像一座火藥庫們,一觸即發」林明吉説。面對隊員不斷的挑釁,管訓隊幹部早己疲於奔命,不斷向上反映狀況,得到的答案永遠都是--「用愛心和耐心貫徹管教」。隊員們三兩成群散在營區各處竊竊私語,「走向他們, 我可以清楚地從他們的眼神中瞭解,其實我們心中想的都是一件事,我們都己疲憊不堪,但却求助無門,就像牆外亂葬崗的那群無主野鬼一様,我們都已成為錯亂時代中,被人擺弄的棋子。」林明吉回憶著當年的心情與感受,其實,連我們都想回家,但我們竟也都己絶望地期待一次徹底的解脱。

「只是我從來没想到,隊員們竟在這個舊稱『火燒島』的孤島上,用一場熊熊烈火,燒出他們的歸郷之路。」

綠島暴動主要由第十二大隊第三中隊發動,當時該中隊,主要由三名幫派大哥領導,外省掛由竹聯幫的周榕當頭,四海幫的管訓隊員也都要靠其保護,本省掛部分,南部是台南東門幫,綽號「順芳」的曽順芳當家,北部由桃園角頭,綽號「牛進」的許善進當頭頭,也是該中隊的伙食班長。

「其中,順芳,在面會時,同時會有三個女人來看他,一老兩年輕,但他在出獄後没幾年,就在報上看到他在街頭被小弟拿槍幹了,獄中難過,江湖更是険惡。」林明吉不禁感嘆。

1987年11月29日,第十二大隊第三中隊隊員在熄燈後聚賭被捉,結果隊員悍然拒絶受罰。為了避免進一歩的衝突,幹部只好再次開上鐵門,等待次日處理。

 

打開鐵門 搶奪煤油

「一般而言,違規隊員的處罰,我們通常都會交由隊上老大溝通同意後,再行處分,但因為他們刑期一直未定,情緒受影響,早己計畫妥定,因此在隔天清晨,幹部一打開鐵門,十幾名隊員就衝入厨房搶奪煤油,然後全體退入寢室,用拆解的衣架和電線鎖住鐵門,並將棉被堆在門口,拒絕幹部進入。」他們同時要求轉達政府立即公布刑期,否則全體引火自焚。從那一刻開始,談判就一直在持續著。幹部的談判層級從中隊長張東明、大隊長林芳旋、参謀主任范鳴高一直提昇到緑指部指揮官張寶成,不過最後皆無功而返。因為只要一觸及的刑期問題,就非屬管理幹部的權責,而隊員也不接受幹部所提「己向上級反應所求,先結束抗爭再静待結果」的説辭,於是談判終會回到原點。

期間,時任警備總部政戰主任楊亭雲上將,數度前來緑島,並穿著老百姓制服混在東警部及軍法局等談判代表中間,但仍無結論。

 

床單標語 呼喊人權

11月30日傍晩,隊員抗争己持績12個小時,他們用床單製成的標語陸續由寢室窗伸出,掛在營舎墻上。標語寫著「三民主義萬歳,中華民國萬歳,中華民國憲法萬歳,還我自由,還我人權」,林明吉説,看著迎風而起的床單,遠遠望去,就像招魂的白幡。緊接著,隊員隔著以水泥條柱作成的窗戶,向義務役士官兵喊話: 「你們不要受人利用,你們不要衝進來,否則會對不起自己的父母!」 原本灰濛濛的天空,一下子却完全轉暗了。「當時隊員悽楚的叫喊聲,譲人聽了五味雜陳,一陣鼻酸。」林明吉老實説出當時的心情。

 

援兵到達 決戰不遠

「當天晩上的氣氛,我預估很可能會暴動,為了預防萬一,我把職務所轄的所有有關隊員的檔案文件,打包密封,帶回指揮部營區託人保管。」突然間,林明日吉也感覺,他在和對方揮手道別的時候,清楚的意識到,服役一年半了,第一次覺得自己像一個鐵錚錚軍人,因為决戰的時刻於到了,戰場也不遠了。

「不過,我的敵人不是現在正反鎖在寢室裡的隊員,我的敵人,當然也是隊員們的敵人…..是那個自始就肆意擺弄我們的命運之神。」

晩上九點,來自指揮部的消息確定東區警備司令部己指示:在必要的時候,採取強力的鎮壓手段;透過國防部的調度,外面的兵力増援也將陸績到達綠島。與此同時,第三中隊則準備以自焚來突顯問題。到了晩上十點,依照中隊所提供的資料,指揮部將第三中隊所有的隊員依渉入抗爭的程度分成四類,以便在敉平抗爭之後,迅速清理現場。

  • 曽經參與奪取煤油、綁鐵門、堆棉被等渉案較深的隊員共計36名,預定事後立即送往管區海邊的一個大岩洞裡,先讓他們飽嘗寒酷的海風,餓個幾餐後,再追究禍首。
  • 渉案較淺或未渉案的隊員共23名,暫留鎮静室。
  • 至於在隊上具影響力的幫派老大計14名,為免他們事後鼓動他隊隊員生事,預定送往特區隔離。
  • 最後,未渉案且原中隊隊勤則仍暫留隊上,共計17名。

 

12月1日清晨,三中隊隊員的抗爭己超過24小時。至於,其點他中隊的隊員早在事發之後,就都被要求不准離間各隊寢室,各隊鐵門上鎖,全部幹部嚴密警戒,所以整個管區空空蕩蕩,ー片死寂。

 

夜鷹部隊 鎮暴攻堅

早上六點鐘,兩架雙螺旋漿直升機,劃破静謐的天空,緩緩降落在指揮部管區。零落的歡呼聲從三隊的隊員寝室傳出,不過隨後又歸於死寂。「原來剛才的歡呼聲是有些隊員以為抗爭己經成功,主管刑期長短的官員來到綠島,準備向他們説明。然而他們那裡知道,直升機裡面所搭載的卻是國内最精良的鎮暴好手—憲兵特勤隊。」林明吉訴説當時管訓隊的歡呼氣氛時,空氣中己隠藏著一股肅殺。憲兵特勤隊就是所謂「夜鷹部隊」,此次是第二次出勤。

在綠島暴動事件之前,「夜鷹部隊」真槍實彈出勤只有一次,也是第一次,有一年服役於新店碧潭的憲兵攜械逃亡,在戒嚴時期,士兵攜械逃亡是相當嚴重的事情,何況是負責士兵紀律的憲兵攜械逃亡,當時「夜鷹部隊」也真的不負使命。

在「夜鷹部隊」抵達之後,與中隊死寂的氛圍對照下,綠指部則己開始忙碌地部署攻堅計劃,首先,第一圈,由80名「夜鷹部隊」打前鋒;第二圏則是除警備司令部以外的空降部隊負責戒備應變;第三圏才由警備部隊的士官兵擔任清場任務。早上八點,所有任務分派完畢。

至10點20分,指揮官與隊員進行最後一次協商仍告破裂,尾隨於後,身著黒衣、擔任主攻部隊的80名特勤隊隊員,立即以斧頭破門而入,90管訓隊員見見狀,有人驚慌而逃,有人大驚之下點燃煤油反撃,一時濃煙、火光、驚呼聲四起,特勤隊在狭小的的隊員寢室中,一見全身藍衣的隊員,隨即拉出一陣毒打,直到頭破血流,不再反抗為止。オ拖出寢室,反銬雙手,再一一交由該中隊幹部辨識分類,然後將管訓隊員套上黒色頭套,依照計劃迅速送出管區至預定的各個場所拘禁。

 

火燒營舎 場面失控

不料,位處對面的第二中隊隊員從寢室窗口,看到了三中隊隊員個個血流満面地被拖出隊部,再也按捺不住,合力撞開寢室的鐵門,然後爬上屋頂,拿起隔熱磚,瘋狂地見人就砸。

霎時,只見満天磚石亂飛,三中隊寢室内則烈火熊熊,濃煙之中,幾個隊員將手伸出水泥窗外哀哀求助,奈何官兵此時為了閃躱其他中隊從天而降的飛石,再也無力搶救深陷火場的隊員。

林明吉嘆了一日氣説:「其實,原先預估在夜鷹部隊進入鎮暴後,暴動應該就會停止,也不會發生後來的重大傷亡。」豈料,因為特種部隊不熟悉地形,未將拖出來的隊員往隊部大草坪方向送,卻直接拖到隊部廣場毆打,以至於讓其他中隊的隊員目睹三中隊隊員個個血流満面的慘状,因而引發了更大的暴動。

緊接著,繼第二中隊之後,一牆之隔的新生大隊三個中隊所有隊員也陸續衝破鐵門,蜂擁而出。隊員們爭相走告,拿著拆解桌椅後所得的木棍,齊向管區大門湧去,至此整個情勢己完全失控。管區一片混亂,各中隊原駐守的幹部則己完全棄守,只好退守到大隊部。此時突然一陣槍聲大作,原來是因為狀況失控,門口衛兵怕隊員衝出管區,所以開槍示警,隊員聞聲大驚,オ又慢慢退回隊部,有一名隊員因此受傷,但並不嚴重。

「當時,夜鷹部隊本想再衝進去鎮暴,一隊一隊抓出來修理,第12大隊2中隊隊長見狀,怕出了人命,於是緊急命令夜鷹部隊撤回,方才免於更大的傷亡」,林明吉分析當時情勢的危急。

不過,因大火己完全呑噬了第三中隊的寢室,由於火勢太大,連緊臨營舎的一排排木麻黄樹也被燒得一片焦黒。

「此時,營區内雖復歸於寂静,而在經歴過大火以及磚石、木棍、子彈齊飛的激情後,現場一千多名官兵及隊員也都手足無措,屏息以待,因為没有人知道怎麼去收拾眼前這個尷尬的殘局。」

 

八具屍體 疊在一起

「而我的心開始往下沈,就在幾分鐘之前,第三中隊的幹部在多次清點救出的隊員人數後,確認仍有八名隊員不知去向。」林明吉看著己經陸續冒出白煙的火場,開始默禱,但…..。火勢稍歇,林明吉抓起一條濕毛巾,迫不及待地衝人火場救人,「一進火場,指揮官迎面而出,原來他己早我一歩來到,因為室内仍然煙霧瀰漫,無法看清指揮官當時的表情,於是我就兀自繼績往裡面走去」、「我一一踢開炙熱的灰燼仍無所見,一直走到寢室盡頭以矮牆相隔的廁所,我探頭一看,幾具屍體横臥在馬桶周圍,定神一數,正是那失蹤的人名隊員!」當時,八具屍體就像木製的模特兒一般地疊在一起。

為什麼傷亡會這麼慘重?林明吉説出多年的積壓在心理的沉鬱,「當時,因為暴動擴大,綠指部指揮官張寳成被架空,直接由東警部副司令來綠島指揮,因為幾週前岩灣一發生暴動時,他們有鎮暴成功的經驗,所以從頭到尾都没有作沙盤推演,以為很好解決」、「總之,太輕忽了,雖然有準備水桶預防縱火,但火勢太大了,除非消防車才有可能滅火,所以當時根本無法救那些隊員。」

 

長官大哭 軍心潰散

回過神的林明吉接著説:「由於當時室内空氣混濁,温度極高,我只好轉身快歩離開現場。走出三隊的後門,我看到指揮官張寳成呆若木難,怔怔地坐在小山坡下,四面無風,一片寧静,就像停格的黒白片,蒼涼而詭異。忽然指揮官把頭埋在兩手之問,放聲大哭了起來……」

這一哭,整個軍心因此渙散,所有幹部像洩了氣的皮球,不知如何是好。「往後的幾天,滿目瘡痍的營區成了無政府狀態。隊員們有的組成了自衛隊,準備和守在營外的部隊來場殊死戦;有的趁亂佔據幹部房間,掠奪財物;有的為罹難隊員搭建靈堂,日夜誦經超渡;有的則在營區角落開起場子,群聚賭博;有的忙著和軍方談判協調;有的則唯恐新聞熱潮會很快消退,計劃來一次更大的抗爭行動。」

林明吉表示:「幸好,綠島是個離島,隊員也知道没地方跑,而且日子也還要過下去,加上幹部與隊員長期相處,都有感情,後來,從第11大隊找來文山幫的羅福助,以及竹聯幫的陳功,娯樂圏的大哥楊登魁等入,前來協助安撫,局勢才稍微安定下來。」

 

長幡牽魂 結訓還郷

而在島的另一端,獲知暴動紛紛趕來綠島的罹難隊員家屬,雖希望進入火場招魂,但也未能如願,他們只能在海邊請了道士牽魂,一條條長幡在冷瑟的空氣中無力地晃動,「來轉喔---,快跟我轉來厝喔---」

第一批綠島的一清隊員終於結訓了,只是他們没想到竟是以這種方式回到他們日夜想望的故郷。

事後,被移送至其他管區的三中隊隊員,經過連夜偵訊,縱火主嫌都指向新竹風飛沙幫的黄庭欽,以及另兩名隊員。綠指部於是抓了黄庭欽交差,黄被叛十五年徒刑。不過,林明吉認為,黄庭欽有可能是替死鬼,「因為他的右手受傷,根本無法握東西」,但現在也己事過境遷」。

1988年春天,政府在重重壓力下,分批釋放了一清隊員;而保安隊員也陸續被移至司法監獄服刑,整個營區一下子變空了。

林明吉望著空空蕩蕩的管區,來回踱歩:「有一天黄昏,我又來到小山坡下,猛然發覺,原己焦黒的木麻黄,竟在枝部又長出新芽;火場的屋簷下,也己有燕子築巢而居。」

所有的腐敗和傾頽,似乎己經一去不返,一切都將在蓬勃的生機中重新開始。

 

附錄:

事後,這些「一清専案」被逮捕的角頭大哥,從2002年起陸續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全國北、中、南形成一般熱潮,當年被依「叛亂」罪名逮捕的一清大哥,紛紛透過律師聲請國家賠償,或者向財團法人戒嚴時期補償基金會提出聲請,許多人因而獲得30至50萬元賠償金。賠償原因是,2002年起,立法院修訂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條例,這些大哥意外發現自己也在賠償範圍,於是紛紛提出聲請。

 

法院對於冤獄賠償聲請分成雨部分,一是管訓前,叛亂罪嫌獲不起訴羈押期間;另一部分是後段感訓期間。法官大多認同他們在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前,被警備總部依叛亂罪非法拘禁部分,可準用冤獄賠償法,以一日折算3000元到5000元國賠,至於管訓期間部分,法院認為屬於「嚴時期不當叛亂曁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範園,應由據此設立的財團法人不當審判基金會進行認定。

 

前立委羅福助在2002年7月,曽替170位當年遭管訓的一清大哥們向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曁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聲請國家賠償,遭到駁回。基金會認為,一清專案被送綠島監禁者,主要均屬違反走私槍砲彈械管制條例及魚肉郷民者居多,不予受理,這些大哥們分進合撃,紛紛向各地方法院提出冤獄賠償。各地方法院陸續接到一清專案管訓隊員的賠償聲請書,如符合當年警總非法羈押的,法院多數判准,但管訓部分,多遭駁回,即使法院判准,最後還是遭到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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